申請技術士證照抵免科目學分期限:
1.一、二年級於 6 月 1 日至 21 日。
2.三年級於 5 月 1 日至 14 日。
申請技術士證照抵免科目學分程序:
1.請填寫取得技術士證照抵 免科目學分申請表(表格下載區),並附技術士證照(或成績證明)影印本及當學期成績單。
2.經導師、科主任、實習主任及註冊組審核,並經教務主任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