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調解
調解(Mediation)是除了在法院進行訴訟(Litigation)之外,其中一種另類爭議解決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自2009年民事司法制度改革(Civil Justice Reform)全面實施以來,調解已經成為解決爭議的優先途徑。調解的好處在於節省金錢、時間上富有彈性而且過程自主性甚高,當事人可以隨時暫停或終止調解。有別於訴訟或仲裁由法官或仲裁員就爭議作最終裁決的做法,調解是由當事人在調解員的協助下透過協商解決爭議,而目標是創造雙贏,故此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所承受的金錢和精神壓力也相對較少。
調解是在爭議雙方同意下,共同委任接受過專業訓練的認可調解員,以獨立第三方的身份協助當事人進行談判協商,從而達致和解。調解員也會協助當事人制定和解方案及草擬和解協議書,而經簽署後的和解協議書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調解是保密的,過程中一切說話或文件均不得向外披露;即使未能達致和解,在《無損權益》的基礎上,調解的資料也不會用於日後的法律程序,故此不會損害任何一方的法律權益。
程序
一般情況下,調解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初步會面
當收到調解服務要求時,本人會按提出調解一方所提供的聯絡資料,與另一方當事人取得聯絡。假如雙方都願意嘗試調解,本人將盡快與當事人安排一個簡短會面,了解個案背景,以便評估個案是否適合調解及預計所需要之時間及釐定收費事宜。如有需要,可與雙方當事人分別會面。
預備會議
在進行調解會議之前,先會有一個預備會議。預備會議是讓當事人向調解員提交有關爭議個案的文件及資料及詳細表述對事件的看法、感受,目的是讓調解員能充分了解事件之來龍去脈及對當事人之影響。如有需要,預備會議也可與雙方當事人分開進行。
調解會議
調解會議是在調解員的協助下,讓雙方當事人可以有效地進行談判協商。調解員以中立身份維持會議,確保會議按所定程序進行。調解員會協助雙方設定會議議題,然後續一討論,並會運用各種專業技巧協助雙方化解溝通障礙、尋找解決辦法。調解會議通常是由聯席會議開始,過程中調解員會判斷情況,視乎需要,聯席會議和個別會談可能會穿插進行,直至雙方達致和解。
所需費用
調解所需之費用通常包括場地租金及調解員的服務收費。場地租金視乎地點、大小和使用時間而定。而調解服務通常是按小時收費,視乎個案的複雜性和預計所需之時間,也有按日收費。調解員會就有關個案作出評估,然後與當事人釐定收費事宜。個案評估是不收費的,歡迎隨時聯絡本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