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賽規章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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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64 大賽規章

參賽資格

· 為DARTSLIVE 高級會員。

· 理解並同意以下所有比賽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 統一穿著本章程中限定的參賽制服。

· 【未滿18歲者】大賽當天需由監護人陪伴出席,監護人需提供監護權之相關證明,以及印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交由主辦單位進行確認。如監護人未能陪伴出席,需有監護人授權同意書.

· 【非台灣國籍參賽者】凡持有居留證.工作證.學生簽證,及證明長期居住于台灣 皆可參與比賽。

· 【台灣國籍參賽者】必須持有台灣身分證。

* 根據本大賽的宗旨,本大賽主辦單位以外的飛鏢機生產商及其經銷商之相關人士有可能被拒絕參賽。 若有不明之處,請事先與主辦單位確認參賽資格。

大賽規定

· DARTSLIVE2為本大賽使用的官方飛鏢機。

比賽形式

· 701-STANDARD CRICKET-STANDARD CRICKET-701-CHOICE Best of 5 LEG

關於對戰前的練習

· 對戰前可試投2 sets(共6支)鏢。

比賽的先攻/後攻

· 比賽的先後進攻順序由CORK來決定。

· 以DARTSLIVE2的COIN TOSS功能來決定先CORK的選手。

· 若先CORK者投中黑心中央位置,需由後CORK者確認後,並拔出飛鏢,再進行投鏢。

· 第1 LEG時,可根據CORK的勝負決定先攻/後攻。

· 第2~4 LEG時,前一局LEG的輸家先攻。

· 第5 LEG的CHOICE比賽時,以CORK(最近黑心者)決定哪位選手可以先選擇「先攻」或「選擇比賽項目」。

01比賽方式

· 701比賽採用Open in/Master Out制

· 701比賽上限為15回合。

· Master Out是指,01比賽在最後一投(FINISH)時,必須以「BULL、 TRIPPLE或 DOUBLE」的方式去完成比賽。

· 在01比賽未能完成(FINISH)時,不管兩位選手剩下分數多少,均實行CORK(比紅心),最近黑心者為勝方。

· 未完成(FINISH)比賽時的CORK(比紅心),按照該比賽投鏢次序(即先攻者先投)進行。

CRICKET比賽方式

· CRICKET比賽採用STANDARD CRICKET。

· CRICKET比賽上限15回合。

· 在CRICKET比賽未完(FINISH)時,獲得高分數的一方為勝方。比賽分數同分時,實行CORK(比紅心),最近黑心者為勝方。

· 未完成(FINISH)比賽時的CORK(比紅心),按照該比賽投鏢次序(即先攻者先投)進行。

機器發生異常時的處理方式

· 飛鏢打到鏢靶而發生誤反應時,以「Reverse-A-Round」把得分調整回誤反應前,按飛鏢刺到的地方來修改得分。如飛鏢打到鏢靶而掉落地下時,均以飛鏢機所顯示之分數作準。

· 請注意發生誤反應時,如果已經將飛鏢拔起進入下一回合,而對手又投了鏢,得分便無法修改。

· 當發生停電等問題而令比賽中斷,並需要重開機台時,在選手確認後將會由主辦單位的職員處理並重開。若不能回到中斷前的情況,那一局將重新開始。

衣服或制服

· 制服是指有領的上衣、褲子、以及鞋類。

· 首次參賽者在大賽當天可於會場領取官方徽章。領取後請將徽章貼在制服的指定位置上(請參考圖1)。* 第二次參賽時起請將徽章縫在指定位置上。

· 褲子的長度必須及腳踝位置。(但不能穿著開洞或是有破損的牛仔褲。)

· 鞋子可選擇皮鞋或運動鞋 (不能穿著的鞋類 : 不可露趾)。

· 參加比賽時原則上禁止戴帽子等頭部用服飾,如因宗教因素需要著用,請事先徵得TAIWAN 64執行委員會同意。

· 選手的衣著將按本章程規定,由主辦單位執行委員會進行審查,審查結果不合格者須換上主辦單位指定制服後方可出場比賽。

贊助商商標規定

選手可以穿著印有下列名稱或商標的參賽制服

· 選手姓名及選手商標

· DARTSLIVE的官方店鋪名及其商標

· 本大賽的主要官方贊助商/官方贊助商名及其商標

參賽制服上將不被允許印有下列名稱及商標

· 官方飛鏢機以外的飛鏢機生產商或有關經銷商的名稱或商標

· 其他大賽的名稱及商標(SUPER LEAGUE不受此限。)

· 有關其他商標的規定,主辦單位持有所有權限。

· 若選手參賽制服有三個以上不被允許的名稱商標,則無法入場參賽,視為棄權,不退回報名費.

* 查詢商標請看 http://goo.gl/fyF8Nm

其他規定

· 選手使用的飛鏢的各個部份必須是能被分別認同為鏢頭、鏢身、鏢桿與鏢翼,所有部件必須為可分拆式、長度30cm以內。

· 一支飛鏢的重量應為25g以內

· 鏢頭指定用塑膠料製品。

· 擲鏢時腳不能超過投擲線前端。

· 選手必須插入DARTSLIVE CARD進行比賽。

· 選手務必于大賽全數結束後本人憑身份證明領取獎金。恕無法代領,也無法提前發放。

報名方式

報名費

· 一場 STAGE 報名費 = TWD1200

報名方式和支付手續流程

· 請熟知規章後,匯款至官方指定帳戶,並填寫官方網站的報名表後,直接點擊發送鍵。

· 您將于數日內收到官方回復郵件視為報名完成。

*官方網站的報名表頁面為本大賽的唯一報名途徑。不接受任何從店鋪受理的報名。

獎金金額及Point

· Point System (計分系統)依據Point計分系統累計從STAGE 1到STAGE 7的所有Point。

· Point根據各場STAGE的成績進行分配。

· 依照下表進行Point的分配。

· 積分排行前32名選手可晉級GRAND FINAL

· GRAND FINAL 出賽條件參加了STAGE1~7中三場以上的比賽,並位於根據計分系統得出的Point Ranking前32名選手,將獲得GRAND FINAL出賽資格。

STAGE1~7

GRAND FINAL

若報名截止日前7日,報名人數仍不足64人,則修改比賽為32/48人。其賽制相同,獎金及積分如下。(依照報名次序,多餘人次將會於當場次比賽現場依照身分證退款)

48人

32 人

資格的取消.剝奪

報名後卻在大賽當天缺席的選手,下次出席比賽時必須繳納與報名費相同金額的罰款。

· 無正當理由而發生以下狀況的選手,將以一年期間禁止出賽作為處罰。

· 大賽開始後,選手沒有任何聯絡無故放棄比賽並離開時。

· 選手以爛醉狀態參賽、故意遲延或阻礙比賽進行時。

· 選手有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不遵從運動員精神行為時。

如發現選手有以下情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受獎權利

· 選手使用其他人的身份證明(護照、ID等)參加大賽時。

· 參賽選手之間有互相舞弊之行為。

· 在本大賽實行中,選手犯上刑事罪行時。

· 在大賽中進行漫駡、誹謗中傷、暴力行為、虛假報告時。

· 在大賽進行中衣著不符規定,經警告仍無改過時。

· 違反本章程,經多次警告仍無改過時。

· 參賽者必須負有的義務參賽者必須履行的義務

選手允許大會主辦單位擁有選手的肖像、照片、影像、聲音、姓名(藝名)、簡歷之使用權。此外,選手有義務配合Taiwan64執行委員會提出的攝影及採訪之要求。

注意事項

· 被大賽主辦單位判斷為妨礙大賽的召開及進行時,爲了活動的順利開展,大賽主辦方有權剝奪此選手的參賽資格。

· 大賽中禁止拍攝。一旦發現已攝影的照片或影片,將沒收並嚴禁登載。

· 主辦單位有權在無期間、場所、方式的限制下使用由主辦單位拍攝的照片及影片作為廣告宣傳,或作銷售用途。

· 所有商標或大賽中得到的任何頭銜,除官方贊助商以外,其他飛鏢機生產商或經營者在未經大賽主辦單位允許的情況下,皆不能使用此資料作宣傳之商業用途。

· 參加本大賽的選手被視為已同意以上大賽主辦單位擁有的各項權利。

· 報到及領取獎金時必須出示護照或是標有姓名、照片、出日的身分證件。其他注意事項有關本活動的要項將會隨時在本網站更新。而本章程所記載的所有要項,均作為此大賽之公式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