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職 掌
一.歲計:
(一)基金預算之籌編。
(二)分配預算之彙編。
(三)超支併決算及補辦預算之審核。
(四)預算科目之調整容納事項之審核。
(五)基金決算之編擬等。
二.會計:
(一)審核支出法案。
(二)核定記帳憑證。
(三)出納現金、證券、票據之簽核。
(四)登錄帳冊,並審核收支表報。
(五)彙總會計月報等。
三.統計:基金統計之催編及審核。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業 務 內 容
一.秉承上級主計機關之監督與指導,並受校長之指揮,依法辦理歲計、會計、統計等事項,善用經費,創造預算績效。
二.提供校長相關會計資訊及建議意見,協助校長決定管理決策,並適時完成上級機關交付之任務。並秉持公正負責的態度為學校服務及奉獻,配合協助各處室之需求,有效的編製預算與執行預算,並稽核杜絕浪費,以提高教學及行政效,進而完成校務發展計 畫與教學目標。
三.會計業務e化作業持續推展,會計、出納聯繫正確快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