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是一項指定擊球的項目,選手必須指明打何球、入何袋。選手每次合法進一球則得一分並且得以繼續出桿,直到沒有進球或犯規為止。選手持續打進14顆球後,在出桿打第15顆球前,必須將已進之14顆球取出重排,只是"腳點"的位置上不擺球,之後選手繼續出桿打第15顆球並企圖將排好之14顆球撞開以便他繼續出桿打擊。一方選手先達到預訂之比分(通常主要比賽為150分,或一般遊戲時所議定之比數)即贏得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