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須知
一. 本比賽新秀組不設賽前熱身安排。
二. 賽會於新秀組開賽前(下午3:30至6:00)安排參賽者報到及發參賽證,憑證檢錄方可參賽。
三. 賽會檢錄處於開賽前十五分鐘開始進行檢錄,並按項目次序到達檢錄處,檢錄處前將以報板報項,不作全場廣播召集,需出示參賽證報到。逾時作棄權論。
四. 檢錄後,泳員須遵照檢錄人員指引到指定地點候令出賽,否則將被視作技術犯規論。
五. 所有參賽者必須穿著正常泳衣質料之泳裝,不得穿著帶浮力質料之泳裝(例如: 潛水衣質料),須自備泳帽泳鏡。
六. 所有泳員在游泳池內,應遵守游泳池的使用守則並聽從工作人員的指引。
七. 各泳員可在更衣室更衣,個人物品應自行保管,責任自負。大會為每項每組參賽運動員安排工作人員將衣物籃放回泳池旁,請上水後盡快領回衣物。
八. 所有人員在游泳池內,應赤腳進入池區或戴上鞋套,並遵守該游泳池的使用守則,聽從工作人員的指導。
九. 池區內禁止飲食(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