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防疫專區

公告本校附設幼兒園教職員工疫苗施打比率

臺北市三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應施打人數19人(含幼兒園教師、教保員、幼兒園廚工)

實際施打人數19

施打率 100%

公告逐步解封期間本校附設幼兒園教職員工疫苗施打比率及全園容留人數

依「幼兒園(教保服務機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逐步解封指引」

各園(機構)應於對外之公佈欄公告下列訊息:

1、園(機構)內教職員工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之人數及比例。

臺北市三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應施打人數19人(含幼兒園教師、教保員、幼兒園廚工)

實際施打人數18人

施打率 94.7%


2、7月27日至8月9日各園(機構)招收人數之上限。

本園核定招生人數182人,全園該階段容留人數上限為91人。

(本園暑假課後留園托育時間為110/8/2~110/8/13止)

幼兒停課不停學🎒

為讓幼兒停課不停學,本市學前教育資源網(https://kids. gov.taipei)設有「親子樂學區」,包含「感統遊戲」、「 快樂閱讀」、「烹飪好食」、「創意科學」及「親職教 育補給站」等5類線上資源,提供適合2-6歲幼兒的親子居 家活動

家長和孩子如何面對COVID-19疫情- 疫情下的家庭資源包

兒福聯盟整理疫情相關的家庭資源,希望能幫助家長適當地、有所依循地和孩子討論疫情,來穩定孩子的心情。整理了一些居家親子活動資源,讓暫時被剝奪戶外活動機會的孩子,在家也能過得有趣、不無聊。也許這也是個讓親子能增進關係的好機會呢!

歡迎家長多加使用!

防疫照顧假

一、依「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停課期間,家長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子女之需求,受僱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二、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處置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請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雇或予不利之處份。

[公文]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

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2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080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清潔與消毒,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安全及完備防疫相關作業,積極預防校園群聚感染發生,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指揮中心)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11款,決定全國高級中等 (含)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含專設幼兒園)延後開學4 天(開學日為110年2月22日)。

三、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如下:

(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含專設幼兒園)延後開學期間(2月18日至21日),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 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如爺爺、奶奶等)。

(二)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 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8日至21日請防疫照顧 假。

(三)私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正常運作,如幼兒園有於延後開學期間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之情形, 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8日至21日請防疫照顧假。

四、比照勞動部109年度規定,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職、強迫勞工以 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五、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度規定,家長得申請防疫照 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期間不予支薪。


請大家加強防疫

1.落實正確勤洗手。

2.於公共場所儘量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 (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

3.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正確佩戴醫用口罩。

3.定期進行環境消毒。

4.出現呼吸道症狀時,應主動佩戴口罩並避免出入公共場所。

5.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以保護自己及家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