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自拾獲公告日起算六個月後,若無人辦理認領,將依法捐贈、回收或丟棄處置,先予敘明。

最後更新時間:2024/4/30 16:30

依據:
一、我國民法第803條至807條。
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6月8日新北教秘字第1041028499號函。
三、新北市三峽國民小學拾遺物品處理實施要點。

小吊飾、髮圈、髮夾、衣服、外套、帽子、串珠手鍊、手環、手套、脖圍、口罩繩、別針

筆袋、直笛、鉛筆、隨身碟、自動鉛筆

小老虎玩偶、寶可夢卡、葡萄玩偶、小豬玩偶、鳳梨玩偶、小籃球、籃球、玩具汽車

足球、藥膏、智慧手錶、錢包、水壺、鑰匙、自動鉛筆組、卡通別針、書包護套、餐具、餐袋、門禁卡、環保袋、硬殼包、護手霜、束口袋、證件夾、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