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委員會組織章程
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創校9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組織章程
第 一 條:本會名稱「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創校9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本會會址設於 新湖國民小學 校內。
第 三 條:本會宗旨為舉辦慶祝90週年校慶各項慶祝活動及籌辦校慶紀念工作。
第 四 條:本會組織成員以歷屆畢業校友、地方熱心教育人士、社區仕紳、歷屆家長會長、委員及本校歷任校長、退休(職)教職員工及現職教職員工組成之。
第 五 條: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常務委員若干人,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若干人,執行秘書一人,及榮譽主任委員、榮譽副主任委員、委員、顧問各若干人。
第 六 條:本會主任委員由全體委員推選之,副主任委員以次均由主任委員聘請之。
第 七 條:主任委員代表本會綜理一切會務,並由副主任委員輔佐之。
第 八 條:總幹事、執行秘書承主任委員、校長之命,確實執行會務,並協調各組推動分配之任務。
第 九 條:本會為順利推展會務,特設下列各組,各組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行政組、活動組、展覽組、校慶特刊編輯組、獎典組、總務組)
第 十 條:本組織章程先陳校長核閱,再送經校慶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