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新光國民小學品德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
1.臺中市教育局110年2月24日教學字第1100012003號函辦理
2.本校學務處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標:
一、提升學童對於品格核心價值的認識並能具體實踐於日常生活中。
二、統整本校教師對於品格教育的核心價值與認知,發揮身教言教之影響力。
三、凝聚學區家長對於品格教育的共識,成為學童在品格生活實踐上的推手。
四、透過教學、活動、制度與環境的經營,形塑全面性的品格教育氛圍。
五、發展集體品格意識,建構以品格為價值核心的本位學校文化。
參、實施方式:
一、融入學習領域及各科目實施:鼓勵教師將品德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及各科課程,使學生透過實踐、體驗與省思,建構內化的意義,引導學生思辨、澄清、接納,進而願意實踐。
二、彈性學習節數之實施:運用各種集會、朝會時間、全校性或全年級性活動等,經系統思考及整體規劃,透過楷模表揚、新好兒童選拔、服務學習、體育競賽、日常打掃等多元活潑方式實施,引導學生觀摩、體驗學習。
三、晨光活動、導師時間及日常生活教育之實施:鼓勵導師妥善規劃每日晨光活動、導師時間,並以生活週遭案例進行機會教育,引導學生討論品德核心價值及具體行為準則,以期在日常生活中實踐良好品德行為。
四、品德教育文章之閱讀指導:讓學生多閱讀有關品德發展之書籍或小品文章,讓學生能從討論中,了解品德之意義與價值,並讓學生在善良的品德中耳濡目染,覺得塑造良好品德是生命追求的一部份。
五、設置品德教育網頁:蒐集各項課程與教學資源以利教師採用及推廣。
肆、預期效益:
一、發展學校品格教育之特點,統整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或潛在課程,以發揮言教、身教、境教 與制教等功能。
二、形塑「品格本位校園文化」之願景,建立品格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及校園優質文化。
三、協助學生建立自己的價值系統,發展其道德判斷能力,付諸實行,成為一個對自己、家庭、社 會、國家負責的人。
四、促進家庭與社區對於品格教育之重視,進而發揮家庭與社區教育之德育功能,並期與學校教育 產生相輔相成之效。
伍、本計畫經行政會議討論,由 鈞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