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條款

借用條款

借書證:

1) 凡本校教職員及各級學生,均享有借書的權利。

2) 學生可使用該學年有效的學生證借閱圖書館書籍。

3) 學生必須使用自己的學生證借用書籍,不得把學生證轉借他人使用。

4) 外借之書籍如有遺失或損毀,該書之借用人須負上全部責任。

5) 學生證須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以書面向圖書館主任報失。

借書:

1) 每位學生可外借五本書籍,為期兩星期。

2) 借用人於離開圖書館前,須確保所外借的書籍完好無缺,否則有可能負上賠償書價的責任。

續借:

1) 學生所借出之圖書可續借一次,但須在該書籍到期前帶同書籍辦理續借手續,以免罰款。

2) 如欲續借之書籍已有其他學生預約,則該書不得續借。

同學亦可以透過互聯網網址 http://library.sfxs.edu.hk 「續借圖書」。進入檢索圖書系統後,首先按「借書記錄」輸入讀者條碼號(即學生證號碼123456)及密碼(即香港身份證英文大寫+首三位數字 A123) ,然後按「確定」。登入個人借閱記錄後,同學可查看借書記錄。如要續借記錄內圖書, 請在該圖書所屬的方格加上剔號,然後按「確定」即可。(如該書已過期 / 有讀者預約,則不可續借,逾期罰款每項館藏每日港幣一元,每項館藏最多可續借一次)

預約:

1) 如欲預約已借出之書籍,學生可於本館開放時間內到流通處填寫「預約表格」,手續辦妥後,預約之書籍一經歸還, 會儘快通知該學生。同學亦可以透過互聯網網址 http://library.sfxs.edu.hk 「預約圖書」。首先選擇「檢索」條件。 例如「作者關鍵字」、「書名關鍵字」、「科目/主題」和「索書號」等。然後輸入相關資料,完成後按「開始檢索」。 完成檢索,選擇有關書籍,按「預留」,在書目前的方格加上剔號,輸入讀者條碼號(即學生證號碼123456) 及密碼(即香港身份證英文大寫+首三位數字 A123) ,再按確定。 (預留書籍必須為已外借館藏,最多可預約五項館藏。)

逾期:

1)還書日期註明於各借出書籍之後頁。

2) 依期還書,乃學生的責任,若逾期未還,須繳付罰款。

3) 若借出之書籍逾期一星期未還,圖書館將發予逾期通知。

4) 若逾期通知發出一星期後,借用人仍未歸還書籍及罰款,圖書館主任將暫停該借用人使用圖書館服務。

5) 若逾期通知發出兩星期後,借用人仍未歸還書籍及罰款,圖書館主任將採取行動以催還書籍。

罰款:

1) 所有借用人之逾期罰款,為每日每書港幣一元,不足一日亦作一日計算。(不設找贖,請自備輔幣)

遺失及損毀書籍:

1)所借出之書籍如有遺失或損壞至無法修補時,借書人須照原書時價賠償。

參考資料:

1)參考資料包括:公開考試歷屆試題、工具書、本校初中試題等。

2) 館內參考資料不予外借,只供館內使用。

3) 同學可於【服務櫃台】使用「參考資料‧公開考試歷屆試題‧目錄冊」,查閱館藏。

4) 借用時,同學必須出示學生證,在服務櫃台處填寫「借用參考資料」表格,向圖書館工作人員借用該項目,並於館內閱覽。

5) 於閉館前到【服務櫃台】歸還該項項目。

6) 所借出之資料如有遺失或損壞,借用人須照時價賠償。

攜帶未辦理借書手續之館藏資料出館的紀律處分:

1) 記錄處分。

2)若事態嚴重,圖書館將事件交由訓導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