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內地高校會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試成績招收香港學生,免卻同學參與內地聯招試的需要。
入學條件
除校長推薦計畫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最低錄取標準為“3、3、2、A”,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達到第2級以上,公民科達標。
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2、2、1、A”。
除四門核心科目外,招生高校可根據不同專業要求指定不同選修科目或非指定選修科目,明確考生需達到的水準(如指定一至兩門選修科目成績需達到何種級別以上)。
報名方法
有意參加二○二五/二六學年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學生,可於二○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間登入指定網站報名,然後於二○二五年一月十日前登入網站查閱及確認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如學生曾按系統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則可於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前登入查閱審核結果。所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須於二○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繳交報名費(港幣460元),各參與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內地院校隨後可根據學生報考資料並按需要安排面試。院校將於二○二五年七月下旬公布錄取名單並根據招生情況安排補錄。
校長推薦計劃
名額:每間中學8個
最低錄取要求:公民與社會發展科達標,其餘三個核心科目(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的分數總和須為八分或以上,且每個科目的分數不可低於兩分。
網頁
個別內地高等院校會在香港進行自行招生,並可自訂收生準則或入學考試。設有對港獨立招生的高校包括北京大學(博雅人才培養計劃)、清華大學、復旦大學、深圳大學、暨南大學及華僑大學。請瀏覽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網頁或自行向各院校查詢有關資訊。
「港澳台僑聯招試」每年大約在5月在香港舉行考試,參與聯招試的內地高等院校超過300所大學,考生須應考五門學科,包括中文、英語、數學、物理/歷史、化學/地理,各科滿分為150 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 分。香港學生須於網上(全國聯招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完成報名手續,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詳情可瀏覽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