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學年度苗栗縣信德國小附設幼兒園幼生接送辦法
一、 目的:
(一) 確保幼生上下學安全。
(二) 維護校園內師生安全。
二、 實施辦法:
(一) 上學及放學時間。
1. 幼兒入園時間為07:30~08:20。
2. 幼兒放學時間為15:50~16:00。
3. 如有特殊活動或更動,園所將另發通知單告知家長,家長務必配
合。
(二)注意事項:
1.請您出入校門接送幼兒時,務必攜帶「幼兒園幼生接送證」(新生家
長攜帶即可),並請確實遵守接送時間。
2.請家長陪同幼兒一起到教室或是離開教室,勿讓幼兒單獨留於教室
裡面或是外面走廊。
3.請接送者確定老師已開放進入教室,並將幼兒親手交給老師,接送
者才可以離開。放學時,請確定接受體溫量測並已向老師道別,才
可以將幼兒接回。
4.若家長於上課中,因事需接幼兒早退時,請向班級老師領取並填寫
外出請假單,方可將幼兒帶離校門。
5.接送者如臨時有事因而耽誤接送,必須委託他人接送幼兒時,請事
先以電話、書面或口頭等方式告知老師,接送委託人的姓名、和幼
兒關係及幼兒是否認識等;如未事先告知者,請恕老師無法讓幼兒
隨之離園。
三、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