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使者計劃

messengers of peace

計劃流程

有關和平使者計劃要求及申請步驟,請參閱 國際通告第 09/2020 號

1. 遞交活動計劃書

  • 需要在活動通告/紀念品/宣傳品上使用和平使者標誌

為確保和平使者標誌的正確使用,負責領袖須於活動通告/紀念品/宣傳品發出首日前最 少 2 星期前向所屬單位的「和平使者統籌」(名單見第 2 頁)遞交「和平使者計劃(香港) - 計劃書」【Form:MoP/01】並連同設計草圖以提出申請。在獲得許可後可以繼續下一個步 驟及實行和平使者計劃。有關和平使者標誌的守則及指引,可以參閱以下網址: https://issuu.com/worldscouting/docs/messengers_of_peace_identity_guide_


  • 不需要在活動通告/紀念品/宣傳品上使用和平使者標誌 負責領袖可以繼續下一個步驟及實行和平使者計劃。

2. 實行計劃

3. 個人戶口註冊

負責領袖須在活動期間或活動後在世界童軍組織網站(www.scout.org)註冊戶口,並取得和平 使者編號*(scout.org 個人主頁中 http://scout.org/user/ 後的數字)以作遞交活動報告之用(見第 3 頁)。

*註:只需註冊 1 次,及供日後參加其他和平使者活動時使用。

4. 遞交活動報告

活動完結後,負責領袖:

(i) 在 www.scout.org 匯報活動時數、參加者人數及上載活動相片/影片(見第 4 頁),並

(ii) 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向所屬署/地域遞交已上載上述資料的互聯網連結

(http://scout.org/node/xxxxxx) 及參加單位購章申請表【Form: MoP/02】,以便核實資料。

5. 購買和平使者章(每個港幣 5 元)

(i) 個人購買(只適用於總會各單位及地域所舉辦的活動)– 參加者憑個人和平使者章購章券自行到童軍物品供應社購買

(ii) 團體購買 – 活動負責人或單位領袖憑和平使者章團體購章券為所有參加者到香港童軍物品供應社購買

各童軍單位的和平使者統籌名單

青少年活動署 – 張俊彥

訓練署 – 薛衞東、梁子雲

公共關係署 – 蔡嘉俊

發展及領袖資源署 – 余顯宜

國際署 – 譚小蘭

內地事務署 – 房順堯

港島地域 – 蔡振輝

九龍地域 – 殷斯偉

東九龍地域 – 薛敏儀

新界地域 – 吳和來

新界東地域 – 林偉康

童軍知友社 – 邱祖耀

香港童軍貝登堡聯誼會 – 李頌賢


註:各單位應向所屬單位之「和平使者統籌」遞交申請,若所屬單位尚未委任「和平使者統籌」, 則須將該項活動向國際署遞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