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畫

臺南市六甲區林鳳國民小學(含幼兒園)104年度

校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

壹、前言: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機率大,平時宜做好防震準備措施。又本市境內有新化斷層、後甲里斷層、左鎮斷層、六甲斷層、木屐寮斷層及梅山斷層南段等,而前兩者都被學者認為是第一類的斷層(全新世活動斷層),因此潛在的地震災害不可掉以輕心。2011年3月11日發生在日本規模9的大地震,引起海嘯、火災、土壤液化、核電廠危機,這些情況也有可能在台灣發生,積極推動各級學校防救災計畫與演練之施行,培養學校防災應變能力是必要的。本防災演練實施計畫以學校師生為對象,完成重大天然災害處理各項災害整備工作,評估災害發生後需要之人力、物力,並建立學校分組合作機制、基本資料,將既有器具設備建立清冊及制訂管理辦法;並將全校教職人員任務編組,設置防救災指揮中心,以對未來可能發生之災害作先前的預備。

貳、依據:

一、行政院災害防救法、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二、教育部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三、依據臺南市教育局南市教安(一)字第1040807035號函。

參、目的:

一、模擬發生地震引發多項災害情況,實施應變處理演練,檢視學校災害處置能力及各項災害處置流程。

二、整合災害處理效能,並作為日後災害處置參考經驗,藉以強化學校災害防救災應變處置暨善後復原重建作業能力。

三、針對本校潛勢災害實施演練,強化師生災害應變能力。

肆、參與單位: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

二、督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災害防救辦公室。

四、 承辦單位: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含各公私立幼兒園)

伍、活動對象:本校(園)全體師生暨教職員工

陸、實施時間:104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

柒、演練重點:

實施1分鐘演練地震避難掩護動作(依據內政部及教育部共同訂定之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辦理,如附件1)。

捌、實施步驟:

一、完成計畫擬定:

1.於104年8月25日前,依據地震避難掩護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與臺南市104年度臺南市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重點等,完成校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並將校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填報於資訊中心線上填報區。

2.於103年8月25日前將預定辦理預演日期、次數,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進行填報。

二、辦理說明宣導活動:

1.於104年9月1日對校內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完成地震就地避難掩護演練計畫、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之宣導說明,並完成先期推演工作,並將宣導說明成果填報於資訊中心線上填報區。

2.於104年9月8、15日星期二早上集會時,由五年甲班辦理地震就地避難掩護示範觀摩活動,與結合相關課程加強宣導,讓師生熟練動作要領與程序,並將觀摩內容公布於學校網頁,供師生參考利用。

3.於104年8月28日,針對異動之教職員及各班級導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的銜接教育訓練,俾利開學後參與演練活動。

4.於正式演練日期前,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統一時間發布模擬地震狀況訊息,完成1次強震即時警報全面測試作業(不操作實兵演練)。

5.於104年9月開學後,將本計畫附件「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及「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如附件1、2),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並加強宣導。

三、設施及器材整備:

於104年8月31日完成地震演練活動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四、避難活動預演:(納入學校行事曆)

1.於104年9月1日及104年9月8日,全校集會時間辦理2預演活動,以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程序及動作要領,以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程序及避難掩護動作要領;並完成警報設備測試、教室書櫃懸掛物固定、疏散路線障礙清除等工作之執行與確認。

2.應將上述各項活動內容拍照留存,並依據預演狀況進行檢討與修正演練程序及相關配合作為。

玖、正式演練階段:

一、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狀況發布方式:運用校內廣播系統(或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國民中小學應配合強震即時警報發布地震訊息)。

二、全校師生實施1分鐘就地避難掩護動作(蹲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並進行錄影及拍照留存。

三、1分鐘後由師長引導學生疏散至指定安全地點,並完成人員清查及安全回報動作。

四、錄製正式演練實況3至5分鐘

五、於104年9月24日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登錄參演人數

六、於104年9月30日前,將自評表及相關演練資料(含本計畫)寄送至評選作業承辦學校(國高中-西港國中、國小-五甲國小、幼兒園-第一幼兒園)。。

拾、演練後檢討階段

依據演鍊狀況進行檢討及修正年度計畫。

拾壹、預期效益:

一、強化災害防救功能,建構防災教育認知。

二、藉由模擬地震防災演練,讓師生及教職員工了解並熟練各項災害處置流程。

三、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促進學校防災教育向下扎根,進而建立零災害之目標。

拾貳、獎勵辦法:

承辦有功人員依據承辦學校有功人員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

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臺南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

件作業逐點說明」規定辦理敘獎。

拾參、本地震避難掩護正式演練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教育局決定

活動停止或延期辦理。

拾肆、本計劃經校長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導主任: 校長:

總務主任:

人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