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及錄取
●報名及錄取
>>參加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幼教之在職教師,身心狀況良好,身體機能健全,且無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患有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或其他不適宜激烈運動之病症。
(二)施用毒品或濫用藥物成癮者。
二、未曾錄取本會海洋教師研習營者為優先。
>>活動名額
北、中、南、東部各3梯次,金門、馬祖、澎湖各1梯次,共15梯次,每梯次3天2夜,活動人數25人,可跨區報名,且不限梯次,惟每人限報名1地區、1梯次。
>>報名期間
一、報名方式:「113年海洋教師研習營」網站(本網站)受理線上報名。
二、受理時間:113年4月29日12時起至113年6月14日12時止,每梯次參加人數25人,每人限報名1地區、1梯次,惟該梯次報名人數達50人,則提前截止報名。
>>報名及報到應繳文件
一、線上報名時,應同時上傳「教師證(或聘書、服務證等其他證明文件)」及「身分證」電子檔,以供審查,如應繳交資料不齊或闕漏者,將視同放棄報名,須重新報名。
1.教師證(或聘書、服務證等其他證明文件)
2.身分證等電子檔
(圖片限JPEG、JPG、PNG檔、文件限doc.docx.pdf.檔)
二、報到時,應攜帶教師證(或聘書、服務證等其他證明文件)、身分證正本、活動同意書(須經本人簽署,點我查看)、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須經本人簽署,點我查看),以利確認資格及核對身分,並確認承辦單位自線上報名系統產製之相關報名資訊。
三、至報名網站完成報名後,後續將以「審核結果通知信」通知「正取」或「備取」資格 ,報名完成並不表示一定在正取名單中,請等待後續資料審核!
>>遴選方式
一、各地區錄取名單以報名序號在前者優先審查,如應繳交資料不齊或闕漏者,將逕予刪除,再依報名順序,依次審查合格後遞補,前25位為正取,餘為備取。
二、以未曾錄取本會海洋教師研習營者為優先。
三、本會得視報名情形加開第二階段報名作業。
>>公告、通知及遞補作業
一、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參加資格者,列為合格入選人員,依報名序號前25位為正取人員,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二、正取人員倘經發現不符合參加資格、未依規定繳驗報名相關文件或有其他特殊重大情事者,本會得取消錄取資格,並通知該梯次備取人員遞補。
三、正式錄取人員名單,將由本會於報名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