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須知

●學員義務

一、繳交研習心得與建議

(一)每位學員應於活動結束後,應繳交研習心得與建議。

(二)研習心得與建議將線上電子表單方式,供學員填寫。

二、填寫問卷調查表

(一)於本研習營活動結束前,填寫課程問卷。

(二)問卷調查表將以線上電子表單方式,供學員填寫。

研習營結束或經催繳而未交研習心得與建議者,將由本會函文通知服務學校,並自活動結束日起5年內,不受理該學員報名本會辦理之研習營、東沙體驗營等活動。


報到與交通

請學員於活動期間至以下地點上車或報到:

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活動不收取費用,參加人員保險費、伙食費、門票費、清潔費、交通費(租賃船舶或車輛)、參訪體驗費、行政雜費、活動紀念保溫杯等費用,由本會全額支應。

二、活動第1日本會將進行報到點名,學員若無故未到者,本會將取消參加資格;另本會於活動期間亦將不定時點名,無故缺席者,亦予取消參加資格。

活動期間,學員如有請假需求,應告知本會各地區工作人員並註登請假時數,各該梯次研習營結束後,由本會依實際研習時數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教師研習時數,並於活動最後一日頒發結業證書予參與學員,惟活動期間請假超過8小時(含)者,將不核予上開時數及證書。

四、本會於活動結束後,將統計相關出席情形,作為爾後本會活動報名資格審核參考。

五、本會將提供參加人員活動紀念保溫杯,惟活動期間請自行攜帶環保餐具。

六、保險契約依保險公司實際簽訂內容為主,保險期程自活動報到時起至結束日24時止,合計3日。

七、戶外活動期間,學員請自行備妥相關個人隨身物品(暈船藥、常備藥品、防曬乳、長袖服裝、防蚊液、文具、雨傘、輕便雨衣、環保杯筷等個人日常用品),活動期間請恪遵同行工作人員的指導,並注意個人自身安全。

八、依行程安排,請學員活動時遵從工作人員之指示,斟酌自我能力、體力狀況來決定是否前往,若有不適,請隨時告知同行工作人員,俾利協助進行必要之照顧。

九、航海體驗參訪船艦係海巡署執法船舶,為顧及上下船梯之安全及艦上艙間之限制,海巡署各地區分署得視情形安排行動不便之學員於岸上觀摩或至合適地點自我學習。

十、搭乘海巡艦艇時,由於海面波浪不定,人員接駁過程仍有危險可能,請務必遵守船上工作人員的指示,另懷孕者請審慎評估個人身體狀況,如有安全顧慮切勿冒險登船,工作人員得視現場狀況提供專業建議,以確保人員活動安全。

十一、患有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皆不得參加本活動。隱匿不報,於活動期間致生事故者,由參加學員自行負責,報到時倘發現有前述病症者,逕予退訓。

十二、本活動倘受疫情影響或其他災害等因素無法進行時,本會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