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領方式●

下載領取委託書,由委託人及受託人簽妥後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明有效證件(身分證、駕照、附照片之健保卡)至服務台辦理代領,核對無誤後即可簽單領取


聲明

此代理行為視同本人行為並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代領人除願出示拾得物所有人及代領人本身之證件外,並聲明就領回之物品,將如實交付給拾得物所有人。若因代領人領取拾得物後導致市政府轉運站名譽受損,代領人願負一切賠償及法律上責任。以上各資料僅做為辦理代領拾得物用途,本公司不會做前述目的之外用途,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進行適當保存與銷毀,請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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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保管期之拾得物,其所有權歸臺北市政府,並依照「臺北巿政府各機關學校處理歸屬臺北市所有拾得物作業要點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