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國中114年度科技創意競賽
公 告
一、比賽項目、日期及地點
(一)生活科技競賽(國中組):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斗六國中
(二)資訊科技競賽(國中組):115年1月2日(星期五)/本縣6區科技中心
(三)資訊科技競賽(國小組):115年1月2日(星期五)/本縣6區科技中心
(資訊科技組參賽隊伍之競賽場地,報名結束後二週內公告於雲林縣教育網)
二、比賽項目及組隊規定
(一)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
1、各校請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依縣賽競賽項目辦理校內選拔賽完畢,並於報名截日前完成縣賽報名。
2、為推展科技教育學習活動,增進學生科技教育素養,學校應辦理全校性初賽,選拔參加縣賽代表。
(二)縣賽報名組隊規定:
1、本次比賽分以下三項競賽目進行,各項競賽報名說明如下:
(1)生活科技競賽(國中組)
a.每隊學生數3名(鼓勵不同性別學生組隊,學生須為同校學生),指導老師1至2名。
b.12班以上學校應報名參賽,12班以下學校自選生活科技組或資訊科技組任1組參賽(各校每組至多報名2隊)。
(2)資訊科技競賽(國中組)
a.每隊學生數3名(可跨校組隊),指導老師1至2名(跨校組隊之參賽隊伍指導教師,需為任一位參賽學生之同校教師)。
b.12班以上學校應報名參賽,12班以下學校自選生活科技組或資訊科技組任1組參賽(各校每組至多報名2隊)。
2、每位學生只限報名1組(資科、生科)參賽且不可重複報名。
3、參賽隊伍之指導教師應為現職任教於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課教師、代理教師、實習教師等,且需為參賽隊伍學生之同校教師;資訊科技組跨校組隊之參賽隊伍指導教師,需為任一位參賽學生之同校教師。
4、指導老師可指導多組學生,凡學生得獎,指導老師依本計畫第拾點獎勵方式敘獎。
(三)全國賽:由本縣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優勝隊伍代表參加,說明如下
1、生活科技競賽(國中組):依競賽成績排序取五隊推薦參與全國賽。
(1)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2)競賽日期:115年4月18日(星期六)
(3)競賽地點: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
2、資訊科技競賽:依競賽成績排序,國中組、國小組各取兩隊推薦參與全國賽(報名全國賽後不得更換參賽組員及指導老師)。
(1)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2)競賽日期:115年4月19日(星期日)
(3)競賽地點: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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