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說明
★不論申請與否每位高一新生都要填寫★
★不論申請與否每位高一新生都要填寫★
申請須知
每位高一新生都要填寫【114學年度新生資料調查 】線上表單並繳交紙本【114-1學雜費減免申請書】
學雜費減免說明
一、114學年度全面免學費(不含重讀、無本國國籍者)。
二、申請方式:填寫線上表單,並請於新生訓練7/30(三)繳交紙本學雜費減免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給各班導師。
逾期不受理申請。
三、具有下列身分者,可申請補助(擇一):
(1) 免學費(國教署補助,本校在學學生皆預設為免學費,無申請條件)
(2) 經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3) 經政府核定之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
(4)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5) 軍人子女、功勛子女
(6) 原住民籍學生
四、學雜費減免申請以紙本為準。為避免爭議,註冊組若尚未收到紙本申請資料,一律全額計算。
五、學雜費減免相關紙本表件於報到時領取,亦可自行至檔案下載專區列印填寫。
免學費及特殊身分減免比例說明
一、免學費:減免學費6240元。
※無申請條件(不含重讀、無本國國籍者),為不得與其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重複申請。
二、特殊身分:若有特殊身分,需檢附紙本證明文件
※申請特殊身分減免則一併包含申請免學費。
1.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
(1)極重度、重度障礙: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100%。
(2)中度: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70%。
(3)輕度: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40%。
2.低收入戶: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100%。
3.中低收入戶: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60%。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60%。
5.原住民:可申請「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補助比例最高。
6.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100%(另外領取全公費或半公費伙食費等津貼)。
學雜費減免申請書填寫範例
新生學雜費項目說明
(參考用,以註冊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