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說明
★不論申請與否每位高一新生都要填寫★
★不論申請與否每位高一新生都要填寫★
申請須知
每位高一新生都要填寫【基本資料與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單】並繳交【紙本申請書】
學雜費減免說明
一、112學年度財稅補助調查:112學年度上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採計110年度。
二、申請方式:填寫線上表單,並請於新生訓練8/3(四)繳交紙本學雜費減免申請書及證明文件。
逾期不受理申請。
三、具有下列身分者,可申請補助(擇一)
(1) 免學費(普通科家戶年所得148萬元以下;專業群科無所得條件)
(2) 經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3) 經政府核定之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
(4)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5) 軍人子女、功勛子女
(6) 原住民籍學生
四、學雜費減免申請以紙本為準。為避免爭議,註冊組若尚未收到紙本申請資料,一律全額計算。
五、學雜費減免相關紙本表件於報到時領取,亦可自行至檔案下載列印填寫。
免學費及特殊身分減免比例說明
一、免學費:減免學費6240元。
※普通科家戶年所得148萬元以下;專業群科無所得條件。
二、特殊身分:若有特殊身分,需檢附證明文件
※申請特殊身分減免則一併包含申請免學費。
1.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
(1)極重度、重度障礙:減免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2)中度: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70%。
(3)輕度: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40%。
2.低收入戶:減免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3.中低收入戶: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60%。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60%。
5.軍公教遺族: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100%,另補貼伙食費全(半)公費。
6.原住民學生:學雜費需先全額繳納,需每學期配合註冊組填寫相關表格;可申請「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
(含學、雜費在內)。補助比例最優。
新生入學費用說明
(參考用,以註冊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