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學費、學雜費減免
★不論申請與否每位高一新生都要填寫★
申請須知
一、不論申請與否每位高一新生都要填寫【紙本】及【線上表單】點此進入。
二、111學年度財稅補助調查:111學年度上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109年度;111學年度下學期統一採計110年度。
三、申請方式:由學校將您填寫的資料交由教育部統一查調您的家戶年所得,無需事先檢附國稅局所得證明。若查調結果未通過,學
校會通知家長,家長若有疑義,可提出相關國稅局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四、具有下列身分者,皆可申請減免:(不論申請與否每位同學都要填線上及紙本申請)
(1) 家戶年所得148萬元以下免學費方案
(2) 經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
(3) 軍人子女、功勛子女
(4)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5) 原住民籍學生
五、「免學費、學雜費減免」申請除完成線上表單,另外還需填寫繳交紙本文件:
①免學費補助申請表及切結書
②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及切結書
---如有申請須檢附證明文件---
③戶籍資料(有詳細記事的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④特殊身分證明文件(檢附證件依申請表所示)
※①~④紙本表件:請於8/4(四)新生訓練時繳交,最遲於8/5(五)新生訓練時交回。
六、學雜費減免相關紙本表件,請自行至檔案下載專區列印填寫,並於期限內(111/8/5(五)止)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視同放棄申
請資格。
七、註冊組將根據本表單結果先行造冊;正式申請,仍以紙本為主。為避免爭議,註冊組若尚未收到紙本表件,一律全額計算,待註
冊組收件查驗無誤,方予註冊單作減免。
免學費及特殊身分減免比例說明
一、免學費:減免學費6240元。
※家戶年所得148萬元以下。專業群科政府補助,一律免學費。
二、特殊身分:若有特殊身分,需檢附證明文件
※申請特殊身分減免則一併包含申請免學費。
1.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
(1)極重度、重度障礙:減免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2)中度: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70%。
(3)輕度: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40%。
2.低收入戶:減免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3.中低收入戶: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60%。
4.原住民學生:學雜費需先全額繳納,需每學期配合註冊組填寫相關表格;可申請「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
(含學、雜費在內)。補助比例最優。
5.現役軍人子女:減免學費30%。
6.軍公教遺族: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100%,另補貼伙食費全(半)公費。
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減免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60%。
三、詳細說明請參閱「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申請表」。
新生入學費用說明
(參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