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額滿學校無法容納所有學生,而法規要求先確保實際居住於學區內學童的就學權益,所以必須在報到前進行審查,並以有居住事實且長久設籍的學童為優先;而沒有居住事實或以『寄居』方式設籍的學童,不符合戶籍規定,不能參加排序與分發。
為提昇便民服務,讓家長透過網路在家即可操作,本學年度採線上審查,對線上審查確實有困難者才到校送件審查。
為提供便民服務,讓家長透過網路在家即可操作,本校特將「入學資格審查」改為全面線上送審。對於使用線上管道確實有困難的家長,我們將個案處理,請先與學校聯繫,感謝配合!
(1).戶籍資料:【自立里及社後5-7鄰的家長,請將里長證明書連同戶口名簿一起上傳。】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都可以。但在審查學童的設籍日期(參考五.6)時,需要詳細的戶口遷移資訊,所以建議用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或戶籍謄本(需保留詳細記事)。
●設籍地的水費、電費、瓦斯費或中華電信市話費...等(任選一種)的最近 3 個月連續單據
根據排序原則(參考四.1),繳交正確且完整居住證明文件,排序時會置於優先組,也就越可能錄取,所以建議儘量準備完整的資料。
如果居住證明資料不全,只要戶籍資料合於規定,仍可以參加資格審查,只是排名會在較後面。如果仍然錄取了,當然還是可以就讀本校;但是如果沒有錄取,就必須接受改分發到附近未額滿的學校就讀。
沒有參加送件等於放棄審查資格,所以就不會被錄取,亦即無法就讀本校。
如果學校沒有額滿,也許還有第二階段的錄取/報到機會。但如果已經額滿了,就必需接受改分發到其它學校就讀。
6.我的狀況特殊,無法取得居住證明或戶籍資料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