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有名詞與法規

 九、國民小學經本局核定公告為額滿學校時,其新生分發入學辦理方式如下:

   (一)學童應與其父、母、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設籍於額滿學校學區內,且非寄居身分,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

     2、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

     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其他經學校查證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二)符合前款規定之學童,依其設籍先後順序分發入學。但符合前款及下列要件者,得優先申請隨其兄弟姊妹就讀:

     1、兄弟姊妹就讀額滿學校一至五年級。

     2、與其兄弟姊妹屬同一戶籍,且弟妹出生時與兄姊設籍同戶籍或與兄弟姊妹同時遷入同戶籍。

     3、戶籍設籍基準日為三月二十日,且額滿學校學區設籍滿二年。

1.什麼是『直系血親尊親屬』?

學童的父親、母親、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曾祖父母等。

2.什麼是『全戶設籍』?

學童與至少 1 位直系尊親屬(參考.1)或法定監護人(需另附證明)共同設籍。

3.什麼是『非全戶設籍(獨自設籍)』?

學童沒有與至少 1 位直系尊親屬(參考.1)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

4.什麼是『寄居』?

通常表示學童與同戶其他人沒有親屬關係,又叫作『借戶口』;在戶口名簿裡,學童的稱謂欄會註明『寄居』字樣。

5.什麼是『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

經過法院公證法院授權認可之民間單位公證的租賃契約。

相關資訊(僅供參考):

新北地院公證處』:電話 2261-6714 轉 5040~5043。

6.什麼是『設籍日期』?

家長幫學童到戶政機關辦好設籍或遷入到目前戶籍地址的日期,在戶口名簿或謄本的記事欄會有記載。如果有多次遷移,以最後一次為準。


7.學籍管理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