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原就讀學校申請轉學證明書。
家長攜帶已遷籍之戶口名簿正本(須設籍台南市,驗後發還)。
影本本校留存。
繳交原就讀學校轉學證明書。
填寫學生轉入申請書(與戶口名簿影本、轉學證明書合訂)。
註冊組進行資料核對。
進行線上學籍系統轉入作業。
完成轉入手續。
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轉學證明書完成核章程序。
共學團需到共學團辦公室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自願終止申請書。
家長攜帶已遷籍之戶口名簿影本
填寫學生轉出申請書(與戶口名簿影本、轉學證明書合訂)。
註冊組進行資料核對。
進行線上學籍系統轉出作業。
相關表件層級核章。
完成轉出收續
家長攜帶本校轉學證明書及報到回報單至欲就讀學校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