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ib Kweli在12月9日舊金山的演出中說:「種族歧視不是白人的原罪,就像父權不是男性的原罪、性別性向歧視也不是直男的原罪,這些問題都是因為優勢族群不知道自己的優勢、以及優勢所造成的壓迫,這就是教育的重要性。我(作為歌手)當然也有我自己的優勢,而我則利用了這個優勢站在舞台上二十幾年來告訴大家這件事情…」而我也希望透過我因為學業的優勢給我的參與經驗分享給大家。
Show & Prove是加州大學河濱分校舞蹈學院Imani Kai Johnson博士自2010年開始舉辦的雙年會議,2018算是舉辦在UCR的第四次(Imani博士先前在別的學校任教時也舉辦過小型的活動)。我在2017年底撰寫論文時看到徵稿訊息,就把論文摘要翻譯成英文寄出投稿(感謝鍾翔宇同志協助修稿),也很順利的被選上,被安排在主題為「經濟行動與資本主義陷阱(Economic Hustling & the Pitfalls of Capitalism)」的討論小組(Panel)中。會議形式大概是同時有很多個不同的主題在不同的教室,依照投稿者的研究領域被分類在不同的小組中,而有個對應的教授或與談人給予回應,也開放觀眾提問。這個活動與一般學術活動沒有太大差異,除了內容環繞嘻哈以外,大概就是在活動開場閉幕、與中間安排的工作坊都是嘻哈形式的舞蹈、音樂等表演。
相信很多人會疑問:「嘻哈能討論什麼?」,在我開始撰寫論文以前我也會有這個疑問。不過我的論文、或是這場以有色人種為多數的研討會其實回應了這個問題,也就是嘻哈不只是一個唱片工業的商品,而是跟黑人民權緊緊相扣的一場社會運動。會場中所聽到的、所認識的各地的嘻哈實踐者或研究者,幾乎都將這個文化與美國的社會運動扣聯,多半時候都不是在討論嘻哈文化內容或藝術形式,而是更廣泛的討論種族問題、女性處境、性別問題、社會階級、資本主義批判或是作為文化工作者應該如何實踐等問題。例如我在一場討論文學、語言學與符號學的會議中旁聽,講者是一位中國留學生在報告歐陽靖、一位韓裔美籍女性在討論CL的非裔美國人符號挪用問題、以及一位巴基斯坦籍英國男性在討論James Baldwin與Kendrick Lamar的關聯性,與談人提問說亞洲人在嘻哈、或是黑人社群中的地位非常尷尬,多數種族相關的輿論都是在討論黑白問題,亞洲人時常置身事外,也讓相互理解的機會降低;但同時,許多黑人藝術家(從早期的Wu Tang、Dead Prez到近年的KungFu Kenny)也在挪用亞洲的符號,如此一來,歐陽靖在BET與黑人Battle時被指稱亞洲人為「李小龍的孫子」是否是種族歧視?但這時候有一位黑人女性觀眾發表意見說:亞洲人在黑人民權運動中長期缺席、沒有與黑人站在一起,現在卻在文化產業中挪用嘻哈文化作為商品,被攻擊是想當然爾的。當然這要討論下去討論不完,但那位英國講者最後收尾所說的一句話很打動人心:「我不是黑人,但Baldwin與Kendrick的內容我是能夠有共鳴的,我想這就是每個時代的代表詩人所背負的責任。就像我早上剛好在思考Eminem與莎士比亞的關聯性,莎士比亞是四百年前的人,但我仍能感受到他的作品在跟我說話,我想偉大的藝術可以消弭年代、人種、距離等隔閡,黑人藝術對我來說就是這麼回事吧。」
其他的會議有全球各地的行動經驗分享、不同社會處境的社會運動處境等等,在此不多贅述。但這次影響我最深刻的大概是所謂的金錢復仇(Paper Revenge)。也許各位沒有讀過我的論文,但我在這次出發以前、以及書寫論文時,對於近年來主流唱片業開始的政治正確風氣非常不齒,當然如同齊澤克所說政治正確是比明顯的種族歧視好,但是一味追求政治正確其實只是將社會問題用新的方式藏起來而已,而這種強烈的政治正確壓迫氛圍反而可能成為新的極權、並引發更強烈的保守反彈:畢竟出了學校,基本上各種歧視或不平等根本就照常運作,政治正確被當成是都市學術菁英的話題;或是,政治正確也會成為新的商品。例如2016年川普總統的勝選也許可以解讀為長期政治正確風氣造成的為數眾多的保守反彈實際案例;而2012年起大肆書寫種族問題的Kendrick Lamar開始爆紅,隨後例如Jay-Z、Beyonce等在傳統唱片業賺飽飽的藝人也轉向大肆討論種族議題,好像全美國都一夕之間支持起黑人來了,但黑人被警察過度執法的案件依舊層出不窮,看來現實社會並沒有太大改變。但在跟我同場的講者說到,黑人民權運動在過去不同路線的經驗中,都被當權者白人政權用各種手段打壓破解,直到近年來嘻哈音樂的商業成功,黑人地位才看似稍微提升,而在Jay-Z與Beyonce這對商業上最成功的夫婦開始在作品中大談黑人議題(例如Lemonade專輯、4:44專輯),才真正讓原本是歌迷的白人聽眾崩潰(嘻哈音樂與周邊商品近年來有75%是販售給市郊白人族群),成效似乎比多年來的社會運動高出許多,也讓所謂的金錢復仇路線得以成立。
這並不是在支持大家先賺錢再搞革命這條路線,畢竟美國與台灣在社會、經濟與政治上的處境完全不同,即便在台灣的唱片工業成功,不代表行動者的資金能夠與在地資本家對抗,畢竟華語音樂市場規模跟美國透過文化傾銷打造的全球市場不可比擬;況且,台灣嘻哈行動者幾乎毫無社會改革的意識,多數行動者都是在追求自身的名利,鮮少看見行動者投身進行社群、社區關懷,即使真的達到商業成功,體制外也毫無應援,只會像是張惠妹、蔡依林那樣偷偷摸摸的在產品中加入毫無殺傷力、甚至很難被一般聽眾發現的議題立場。
在活動中,我認識了一位Generation Hiphop Global組織成員Travis,跟他深入聊了台灣的處境後,他先是問我「你是台灣的,那麼我猜你應該不喜歡現在的MC Hotdog吧?」這讓我嚇到,原來台灣的現況確實有在這些人的討論範圍。他認為嘻哈在美國以外的處境都有點類似,例如商品化後在地行動者忽略社會運動或社區服務的脈絡,所以才需要各地行動者相互認識交流,讓這些真正在做事的人能夠串連,未來的機會與發展才有更多可能性。藝術創作與行動是必須同時進行的,這才是嘻哈可以走這麼遠的原因。另一位在我發表後講評的東洛杉磯學院教授Kashif則是對於我的行動經驗感到有趣,認為他在基隆這些舞者(媽媽樂、Rain City等)身上看到早期嘻哈的那種「黑性(Blackness)」,他希望我們可以把這種黑性與韓國唱片工業那種請有如Teddy Riley來製作的那種黑性符號的區別性展現出來。
總而言之,在這次經驗中,我不希望台灣的嘻哈變成單純的藝術形式:單純的藝術就像現在一樣,都被都會區中上階級掌握詮釋權,社會問題好像不存在一樣。而就像Travis說的,繼續做下去,雖然生活很ㄍㄧㄥ,但他們都ㄍㄧㄥ過來了。
- 林偉,寫於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