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本校公開招生錄取者,得入本校修讀學士學位。
凡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經本校碩士班公開招生錄取者,得入本校修讀碩士學位。
凡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具有碩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經本校博士班公開招生錄取者,得入本校修讀博士學位。
(包括個人申請、繁星推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特殊選才、轉學考等資訊)
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申請資格者:
具高中學歷者,得申請入學本校學士班。
具學士學位者,得申請入學本校碩士班。
具碩士學位者,得申請入學本校博士班。
「雙聯學制」即是指簽有合作協定的兩校間之大學生或研究生,在原本學校修業滿約定年限後,直接至有合作協定的學校就讀,繼續修習其餘的相關學分,只要符合雙方學校的畢業資格後,就可以取得兩校的學位。雙聯學制不僅提供國外學生來台留學的另一管道,而國內學生亦可循此模式赴國外留學。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簡稱陸聯會)是臺灣大專校院對大陸地區開放招生的聯合對外管道,也是本校唯一招收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讀學士、碩士、博士的就學管道,詳細申請資訊及相關辦法請參照「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
學士班報考資格:開放設籍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參加當年度8省市高考取得成績。
碩博士班報考資格:開放設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遼寧(只開放8省市是大陸方面限制的)及採認大陸地區155校或國外承認校申請,戶籍+學歷,2個條件要同時優先成立(缺一不可)。
僑生,指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六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
僑生身分認定,由僑務主管機關為之。
學生需由姊妹校推薦,並在原屬學校修業至少滿一年,個人申請件恕不受理。
本院姊妹校院一覽表
自臺灣以外地區的在學學生,有意至本校短期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可向本校申請來校訪問生。
本校姊妹校之在學學生
非本校姊妹校之在學學生,就讀學校須列在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