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會式培訓課程」意指在小組時段提供課程,以下為例:

A小組恆常於星期日恆常下午三時於德福A房聚會,他們向培訓籌委申請舉辦「認識新約」課程,安排如下:

1.一個月內第一和第三週為課程週,共五堂,即三個月內完成課程;

2. 組員可自行決定是否完成課程要求,若視之為考核課程則需符合上課節數和考核要求,否則可視作旁聽 / 平常週會處理。

3. A小組會開放該小組為培訓課程時段,即該課程不限於個別小組成員參加,其他聚會人士亦歡迎報名出席。

週會式培訓課程

生活在今天香港社會的信徒實在不易,急速的社會節奏,生活上各種事務的拉扯,使得教會生活成為一種奢侈品。固然我們要學習「分別為聖」,將時間分別出來敬拜上帝,但總不能全參與教會各式各樣的事工和活動。平衡屬靈生命的需要和時間的限制後,信徒捨棄的活動,往往就是與培訓相關的事工。並不是信徒們不願意接受系統性的培育活動,實是無力參與其中。

「週會式培訓課程」(俗稱外賣服務)便是因這牧養需要而生。

這安排主要為無法參與培訓課程而設的,因而所安排之課程皆相對基礎的訓練,安排人手上也很大機會有其限制。

故若要申請舉辦此類型課程,請填妥申請表,方便教牧聯絡和安排,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