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升學

一般資訊

學生擬前往中國內地或香港以外地方升學,在申請入學前,宜先蒐集詳盡資料,並參閱各國升學須知常見問題教育局通函第82/2017號。如需進一步資料,請聯絡指定機構及諮詢機構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資歷認可

考評局一直致力與大學收生辦事處、高等院校、僱主,以及國際考評機構,推廣並爭取各界認可香港中學文憑的資歷,為考生開拓多元升學及就業的出路。


非本地學歷的認可

非本地的學歷頒授機構所頒發之學歷是否在香港獲承認或接納作入學、入職或註冊用途,由個別教育機構、僱主或組織決定。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為持有非本地學歷的個別人士提供學歷評估服務。評審局會為申請人的總體學歷 (即最高及最終學歷的綜合學習成效) 是否達到在香港取得某特定資歷級別的標準提供專業意見。有意前往香港境外地方升學的學生須仔細考慮有關課程的學習成效及教學質素,因它們是評審局進行學歷評估的主要評估準則。

為了促進內地與香港在教育領域合作,推動兩地學生交流,國家教育部與特區政府於2004年7月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備忘錄)。該備忘錄旨在簡化兩地高等院校學歷相互承認的程序,以便學生在擁有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授予權的認可內地和香港高等教育院校進修。兩地認可的高等院校名單,以附件形式附於備忘錄,並且定期更新。該備忘錄為現時唯一一份香港與其他地方簽訂並涵蓋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


準備入學要求

在申請入讀海外學院時,可能要通過一連串入學試。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亦替一些海外學院、大學及考試機構舉辦不同考試,包括入學考試及語文水平考試。

你通常需要向有關機構提供本地公開考試成績的證明文件。考評局可為歷屆考生提供印發考試成績證明文件的服務。該服務適用於某些本地公開考試,包括印發成績證明書、成績證明函件,以及報考或應考證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