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班標準
一、入班標準
經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安置於普通班需資源班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
經台南市鑑輔會鑑定為疑似身心障礙之學生。
二、排課方式
學校教務處排課時應考量資源班排課需求,提供優先排課之協助,例如:可採數個普通班的語文領域同時段排課,以利資源學生抽離上課。
視學生個別差異與特殊需求,可採抽離、外加及入班支援教學等,課程兼顧普通班與資源班雙方課程之銜接與完整性。
抽離課程係指利用原班正式上課時間安排至資源班上課,視學生個別需求以國語文及數學學習領域為主。
外加式課程係指利用學生非正式上課時間安排至資源班上課為原則,例如:早自修或空白課程時段等。
三、資源班評量與成績考查
平時評量成績採計方式:
1. 抽離式課程由資源班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將考查結果與原班教師商議,以做為該生該學習領域之平時成績。
2. 外加式課程由原班任課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將考查結果與資源班教師商議,以做為該生該學習領域之平時成績。
定期評量成績採計方式:
1. 學生之定期評量以使用原班試題為原則,必要時應提供學生所需之相關試題調整或試場服務,例如:延長考試時間、口語作答、電腦作答、提供獨立考試空間、試題報讀服務、放大試卷、點字卷、提供輔具等。
2. 學生若因障礙特質無法適用原班試題考試,可採用資源班試題或多元評量方式,其原班定期評量成績應依學生能力水準及其於原班之相對位置調整,並應將定期評量成績與原班教師商議;必要時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後得僅採資源班定期評量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