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觀課辦法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辦法

107年11月12日107學年度第3次課程發展委員會議

1080131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

1.教育部103年11月公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2.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11992號函辦理。

二、 目的: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於國中、高中實施教師及校長公開授課,並進行專業回饋。」特訂定本辦法。

三、方式:

(一)公開授課之人員:

1.校長、教師行政人員、導師及專任教師。

2.聘期達半年以上之代理教師。

3.有意願之代課、兼任教師及聘期未達半年之代理教師。

(二)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公開授課流程及表件:

1. 各領域召集人:

(1) 學年度學期末前第三次教研會,完成【教師公開授課暨觀課登記表】(詳見附件一)

(開學後兩週內再檢視修訂完成)。

(2) 觀課前一週務必通知教學組上網公告。

(3).安排觀課教師。

2. 觀課教師:公開授課時的紀錄表,寫好交給授課教師彙整存檔

(1) 教師公開授課教學觀察表(詳見附件二)。

(2) 教師教學與班級經營觀察表(詳見附件三)。

3. 授課教師:將附件二~五自行留存檔案夾,mail電子檔至教學組歸檔

(1) 製作教學觀察成果照片檔案(詳見附件四)

(2) 教學觀察後會談紀錄表(詳見附件五)

(三)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公開授課辦法及觀課流程圖

四、實施原則:

1 授課人員應在服務學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以下簡稱觀課教師)為原則。每次以一節為原則。各學科在每學期末須規劃該學年公開授課之教師日期及順序,並於開學後2週內提交附件資料至教務處彙整,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三十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2 公開授課包括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且應有夥伴教師進行「課程設計與教學」或「班級經營與輔導」等教學活動觀察,必要時得增加共同備課及專業成長計畫,亦得結合教師專業研習、課程與教學創新、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公開授課、教育實驗與計畫等辦理之。

3 共同備課,得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合併辦理;並得於專業學習社群辦理。

4 教學觀察時,授課人員得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考,觀課教師填寫教學觀察表、班級經營觀察表,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5 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6 校長試行公開授課,得採行動(數位)學習、各項(藝文或體驗)導覽、學生課程成果發表指導、專題研究(實驗、實作)指導或專題講座等多元形式實施,實施相關資訊應於實施前一週公告於學校網站。

7 已完成公開授課之教師,需檢附教學觀察表、班級經營觀察表以為據。

8 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得檢具教學觀察成果照片檔案、教學觀察後會談紀錄表由學校依實際佐證資料核給研習時數。

9. 學校得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

10. 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以其子弟就讀的班級為原則,在公告後兩個禮拜內向教

務處提出申請,經參與該教師說課後,方能進班觀課。

11. 請家長觀課後,做出回饋,以形成校園親師生調和共學文化,對教學產生助益。

12 公開觀課之目的在於教師共學提升教學品質,相關之資料不得列為教師表現考評之參考或依據。

13 本辦法送校務會議決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