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組織架構圖
學生評議會為本會最高仲裁、評議機構,應不受任何學生自治立場影響,具獨立審判之權能。
學生評議會職權如下:
一、受理適用本章程及本會法規發生疑義時之解釋。
二、仲裁本會各組織或人員之權利義務發生爭端之事件。
三、議決學生議會所提之糾舉、彈劾及糾正案。
四、仲裁本會會員所提出之學生自治相關申訴案件及其他重大爭議之評議。
五、學生評議會公布之仲裁及解釋,對本會各機構及會員具約束效力。
112.03.08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第一次常務會議
112.04.04 「111學年度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會會長彈劾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