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介通報:
師填寫1「受輔學生轉介表」,附上2「輔導紀錄表」影印本③申請認輔紀錄表,④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安置輔導建議表送至輔導室。
二、初步篩選
接到轉介表後,輔導主任與輔導教師共同進行初步篩選後,並向導師口頭說明處理流程。
三、觀察評估
生活與情緒困擾之學生,由輔導室與導師進行評估與觀察;學習障礙與過動傾向之學生,由資源班教師負責進行評估與觀察,再依法評鑑安置。
(經觀察與評估工作後發現該生屬一級輔導之個案,輔導教師將主動提供輔導策略與方法供導師參考運用,進行後續輔導觀察期,若發現仍需輔導介入,再行編配個輔教師,進行輔導。)
四、綜合研判
輔導主任與輔導教師根據評估與觀察資料,1週內決定負責個案輔導老師。
轉介其他資源機構
五、輔導轉介
進行輔導,填寫輔導紀錄表(召開個案會議)2.校內嚴重適應欠佳需要專業心理人員協助之學生,請導師協助填寫相關表格申請心理專業人員諮商輔導
六、結案追蹤處理
經負責老師評估後,召開會議進行個案討論,邀請個案導師出席,討論個案現況,評估結案情形,確認結案後,將輔導紀錄交輔導室收存。
◎說明:
經初步篩選為緊急個案則直接介入處理(免除上述流程)。
輔導期間導師若有疑問或建議,請直接與該負責輔導老師或輔導室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