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組織章程
壹、本社成立宗旨
1. 本社由管樂器及打擊樂器組成。各社員可依個人喜好和興趣培養對各項樂器之專長。進而提升個人氣質和涵養經由活動及訓練課程更能增進自信心與成就感。
2. 從團體合奏中可學習團結與合群能力,讓社員們在音樂的領域中體驗與尋找對生活的熱忱與感動。透過參與各項活動讓社員間彼此交換心得、聯絡感情。指導初學者學習樂器,與校內同性質社團進行交流及觀摩等活動。
3. 發揚團隊精神,參與校內外各項競賽、表演,並擔任校內各項典禮之伴奏服務大眾。
貳、社團成員
1. 本社成員須為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之學生且贊同本社成立宗旨而有興趣者。對音樂具有熱忱且願意參與本社所辦理之各項活動,以及協助籌備者。
2. 成員應有之權利
a. 有被推選為本社幹部之權利
b. 可參加各項本社所舉辦的活動
3. 社員應履行之義務
a. 遵守本社的社團組織章程及社團公約之決議
b. 積極參與本社各項活動、競賽及演出
c. 繳交社費
d. 有義務替社團爭取最高榮譽
4. 社團公約
a. 尊重且服從指導老師、分部老師及各幹部之領導
b. 維護並定時清潔社團辦公室
c. 愛護社團資源(如:樂器、譜架)並於使用後物歸原位
d. 只要身為內中管樂的成員,就必須互助合作,給予社團最大貢獻
參、社團組織
1. 社內指導老師:監督及審核本社各項活動,並適時給予指導
2. 幹部:
a. 社長: 代表社團處理所有事情、與學校保持良好關係
b. 副社: 輔佐社長、記錄出缺席、處理公服、協助其他幹部
c. 公關: 主持各大活動、聯絡各屆學長姐、管理社帳、與他校建立良好關係
d. 活動: 規劃統籌所有活動、申請練習時間、收家同
e. 文書: 開會紀錄、填寫社團記錄本、社團評鑑、面幹單、公假申請
f. 美宣: 社服、活動的邀卡、辦活動用的狗牌、設計文宣品、美術相關的事
g. 樂管: 管理學校公共樂器、竹片購買、管理調音器、樂器配件
h. 譜務: 整理所有社團的譜、印譜
i. 金控: 管理社團所有財務、收社費、每個月記帳
j. 學生指揮: 負責平時的團練內容、跟指揮及社團老師溝通、指揮各項重大演出、安排練習時間
肆、幹部選舉
1. 社員於高一下學期填寫幹部面試表單
2. 了解社團組織章程
3. 由高二幹部進行面試,幹部們須針對社員提出的前五志願進行提問,做為評分依據
4. 待面試結束,由全體高二幹部開會討論交接名單
5. 幹部罷免可由任一幹部提出,同意罷免者達到該屆幹部人數之二分之一時,請呈社團指導老師同意後即罷免
伍、經費運作與管理
1. 本社經費來源於社費
2. 社費金額於每學期開學前,由全體幹部及指導老師開會編列當期預算
3. 由本社之金控管理,於每月底進行財務結算,並將帳本予以學校監督及評鑑
陸、設備管理和運用
1. 借用社團樂器以不損壞公物為原則,需承擔愛護樂器之責任
2. 借用社團公用樂器需簽訂書面契約,並繳交押金二百元整,學期末確認樂器未損壞後退還
3. 若借用之樂器有人為損害跡象,押金將視情況酌扣後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