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社組織章程
一、 社團名稱:E11 排球社
二、 社團宗旨:
本社團以「推廣排球運動、培養團隊精神、提升技術能力」為核心宗旨。
透過系統性的訓練與多元化的活動,讓社員在輕鬆快樂的氛圍中學習排球技巧,並在比賽與合作中建立自信、責任感與團隊默契。我們期望每一位社員都能在球場上找到熱情、在夥伴中找到歸屬,並在青春歲月裡,留下屬於自己的高光時刻。
三、 社團組織:
本社設社長、副社長,下設、公關活動、美宣、教學、文書、總務、器材,其職掌、權責如下:
(1)社長:1人,負責領導社員與校方接洽執行 團務等工作。
(2)副社長:1人,負責上課點名和幫助社長分 排球社 111 學年度社團評鑑資料 4 擔事務。
(3)公關活動:2人,負責總籌對外交流 工作活動安排調度。
(4) 美宣:2人,負責設計社服及社團 IG 帳 號的圖檔設計及排版。
(5)教學:1人,負責規劃團員培訓課程與協助訓練工作。
(6)文書:1人,負責填寫社團活動紀錄本, 以及辦理活動時,負責填寫企劃書。
(7)總務:1人,負責保管和收取社團費用, 並負責活動付款及記錄各種財務開銷。
(8)器材:1人,負責管理、清點整理器材, 並購買需要的新器材。
四、 社員資格:
本校一、二年級學生,對排球有興趣同學。
五、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1) 社員須接受幹部之領導,並接受工作之指派。
(2) 社員依法有使用本社資源之權利。
(3) 社員有繳納社費之義務(以家長、社員能接受之額度為原則)。
(4) 有參加社課之義務,因故不克參加應事先告知請假。
六、 幹部遴選暨罷免程序:
(1) 由下一屆學弟妹意願擔任幹部者填寫三個志願,並安排時間面幹,幹部最後會進行討論,並依學弟妹平常社課及活動表現,還有面幹時的回答狀況來決定幹部下屆
(2)如認為幹部不適任,經幹部二分之一以上(不含)同意並簽名,再經社師簽名、學務處同意,方可拔除起幹部之職位,社長或副社長應超過三分之二(不含),並重新改選社長或副社長,新社長或副社長名單報學務處學生活動發展組核備後生效。
七、 社團交接:
排球社的幹部交接會在每學年結束前進行,確保新任幹部能順利接手,延續社團運作。由上一屆幹部帶領新任幹部了解職責內容,並移交重要資料,包括活動記錄、財務帳目、器材清單及社群帳號等。交接完成後,會進行確認與必要的培訓,讓新團隊快速進入狀況,持續打造熱血又有默契的排球社!
八、 最高決策機構及各項會議之組成:
幹部會議:由社長與其他幹部召開,討論臨時性重要社務,以及社課、活動、經費等重要事項。
九、 經費來源暨運用:
(1) 經費來源:社員繳交社費、前幾屆學長姐留下
(2) 運用:專款專用,經費須用於社團相關活動,與社團無關之費用不得報銷。
十、 章程訂定暨修改程序:本章程應由各幹部擬定後,送學務處審核核可後生效,其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