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本土語言競賽

情境式演說題目已公告,請同學自行下載使用。

朗讀題目依實際報名項目,於4/9(星期五)1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頁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109學年度本土語言競賽實施計畫

1100319修訂

壹、依據

一、 臺北市109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本土語言類)競賽實施計畫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

貳、目的

為鼓勵本校學生加強語文教育,提高研究及學習語文興趣,期能蔚為風氣,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並選拔代表參加本市語文競賽。

參、競賽日期

1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中午,確切時間將視各項競賽報名人數再行公告。

肆、   競賽地點

視報名人數多寡,再另行公告。

伍、參加對象

本校高一、二各班同學每班各項最多2人參加比賽,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

陸、報名方式

各班報名表填寫後,經導師、國文老師簽名,由學藝股長將報名表於4月7日(星期三)放學前送至教務處實驗研究組

柒、競賽項目

一、情境式演說

(一)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二)客家語情境式演說

二、朗讀

(一)閩南語朗讀

(二)客家語朗讀

(三) 原住民語朗讀

(分16種語別:阿美族語、排灣族語、泰雅族語、魯凱族語、賽夏族語、鄒族語、拉阿魯哇族語、卡那卡那富族語、卑南族語、雅美(達悟)族語、邵族語、噶瑪蘭族語、賽德克族語、布農族語、太魯閣族語、撒奇萊雅族語)。

三、字音字形

(一)閩南語字音字形

(二)客家語字音字形

捌、競賽規定

一、    競賽時限

(一)情境式演說(閩南語、客語):每人限3至4分鐘。

(二)朗讀(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各組每人均限3分鐘。

(三)字音字形(閩南語、客語):各組每人均限15分鐘。

二、競賽內容範圍

(情境式演說,請參閱附件。朗讀依實際報名項目,於4/9(星期五)1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頁)

(一)情境式演說(閩南語、客語):講題事先公布,於競賽員登臺前20分鐘,當場抽定1題參賽。

(二)朗讀(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各組題材均以語體文為題材,篇目事先公布,於競賽員登臺前8分鐘,當場抽定1題參賽。

(三)字音字形(閩南語、客語):各組均為2百字(閩南語漢字書寫標音、標音書寫漢字各1百字/客家語漢字書寫標音、標音書寫漢字各1百字),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三、競賽評判標準

(一)情境式演說(閩南語、客語):

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40%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45%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回答問題:5%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二)朗讀(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45%

聲情(語調、語氣):占45%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三)字音字形: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如分數相同時,以正確美觀者予以評定優勝。

玖、獎勵與注意事項

一、各項競賽取前3名以及佳作若干名敘獎及頒發獎狀,前3名並頒發禮券,以資鼓勵。第一名:禮券300元、第二名:禮券200元、第三名:禮券100元。

二、榮獲各組競賽前二名之高一或高二同學,將代表學校參加下學年度臺北市舉辦的語文競賽,不得藉故推諉或放棄。如遇重大事故不克參加者(須持有證明文件且經家長同意放棄資格),方可依名次遞補之。

三、報名後無故缺席不參賽者,需進行公服4小時。

拾、評審老師由本校教師擔任之;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公佈。

拾壹、 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