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金(每年3月31日前申請)
臺北市身心障礙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補助費 (第1學期每年10月申請、第2學期每年3月申請)
臺北市教育關懷獎
身心障礙暫緩入學
入學國小新生鑑定安置(每年11、12月報名)
在校生鑑定安置(每年9月、1月報名)
身心障礙延長修業年限(每年4月10日前申請)
身心障礙課後照顧班
身心障礙暑期照顧班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安置 (每年10月報名,11月起~隔年3月鑑定)
縮短修業年限(每年3月申請)
藝術才能資優(美術、舞蹈、音樂班)鑑定申請(國小2-5年級)
藝術才能資優(美術、舞蹈、音樂班)鑑定申請(升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