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考生對成績有疑義,欲申請成績複查,作業說明如下:
時間:113年6月11日(星期二)至6月12日(星期三),每日9:00~16:00。
方式:由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檢附以下資料親自至台中二中設備組辦理。
中投考區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複查成績申請表暨結果通知書(簡章附件11)。
申請資格之證明文件正本(如:准考證、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等,驗畢歸還)。
成績通知單正本(驗畢歸還)。
一般中式12K標準信封1個,請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並貼足35元郵票(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用) 。
複查費用:每科新臺幣50元整(繳費方式僅限現場繳交)。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85150號函辦理。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爰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之「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