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管理

明台高中107學年度高職優質化計畫自主管理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二)本校高職優質化推動組織架構。

二、目的:

(一)為推動學校優質化計畫工作,落實學校自主管理精神。

(二)掌握學校優質化計畫各項計畫之目標,對各計畫進度加以追蹤與檢討,以確保學校優

質化的執行成效。

三、組織與工作:

校長擔任計畫總召集人,研發處主任擔任總管考書,由各處室主管擔任子計畫管考人,

成立校內優質化計畫推動小組。


四、自主管理流程:如圖二

五、實施方式:

(一)本計劃之管考由學校以自主管理方式,由每一子計畫之行政主管每個月填報執行進度

報告與管制單,進行內部管考。

(二)於行政會報彙報子計畫執行進度,並適時檢討與回饋。

(三)計畫總負責人、總計畫管考不定時針對各個計畫進行管考。

(四)邀請諮詢委員每學期2次蒞校進行外部諮詢輔導。

(五)利用校務會議、行政會報、各科教學研究會等,加強計畫宣導,並視計畫執行所遭

遇難題,提各委員會議討論議決。

(六)參與全國優質化各校交流、區域優質化各校交流等活動。

六、經費需求:(依核定經費辨理)

七、本自主管理計畫由業務(執行)單位提交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後,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