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須知
幼兒園收費規定
112 學年度桃園市公立幼兒園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退費辦法、桃園市政府公文辦理
*備註:各項補助資格(以下補助若有變動,依相關規定為主)
108學年度起,幼兒就讀公立幼兒園免收學費,其學費($7000)由教育部補助。
110學年度起,第2胎以上/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入學免收學費、應收代辦費(含雜費、活動費、材料費、點心費及午餐費,其餘不補助)。如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務必出示相關證明,可申請(中)低收幼生入學免繳費補助
具原住民身分幼兒,併政府擴大2-6歲育兒補助案,無另外申請之補助。
本校附設幼兒園營養午餐收費依契約而定,實際金額以註冊單為主,如有變動則以當學年度規定為準,若要自備午餐或點心,請事先告知幼兒園。
保險費減免對象:低收入戶學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原住民學生。(如有變動,依相關規定為主)
家長會費減免對象:如有兄弟姊妹若有2位以上(含)就讀本校,則以收1人為原則。有兄姐就讀國小者,幼兒園學生免收家長會費。若兄弟姊妹同時就讀本園者,以年紀較大者收費。
自111年8月起擴大補助,2-6歲幼兒就讀公立幼兒園,修正每月家長繳交費用為上限 1000元(一學期最多繳交4500元),故實際收費以收到繳費單為主。
學雜費明細為現行收費標準,故實際收費,以收到繳費單為主。
*若調整會再即時更新收退費辦法
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10910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