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總務處

總務處工作職掌:

總務主任:

1.秉承校長辦學理念,擬定總務工作計畫章則及表冊。

2.召開或出席有關之總務會議。

3.校舍之興建修繕事宜。

4.災害預防。

5.協辦各項慶典活動。

6.其他有關總務之交辦事項。

事務組長:

1.訂定事務工作章則。

2.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3.房舍教室調配及管理。

4.校產管理。

5.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保管及分配撥借事項。

6.工友管理事項。

7.辦理災害搶救及善後事宜。

8.其他有關事務及交辦事項。

出納組長:

1.現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2.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3.員工薪津請領發放及辦理代扣代繳事項。

4.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5.零用金保管及支付事項。

6.臨時性暫收款之保管。

7.其他有關出納及交辦事項。

文書組長:

1.訂定文書處理章則。

2.公文收發、分類、編號、登記及分辦、查詢、考核等事宜。

3.文書之繕校郵寄。

4.郵遞文件及登記、管理郵資。

5.整理與保管文書檔案。

6.管理各項公報。

7.銷毀已逾保存年限公文。

8.擔任全校性會議記錄。

9.其他有關文書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