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總務處
總務處工作職掌:
總務主任:
1.秉承校長辦學理念,擬定總務工作計畫章則及表冊。
2.召開或出席有關之總務會議。
3.校舍之興建修繕事宜。
4.災害預防。
5.協辦各項慶典活動。
6.其他有關總務之交辦事項。
事務組長:
1.訂定事務工作章則。
2.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3.房舍教室調配及管理。
4.校產管理。
5.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保管及分配撥借事項。
6.工友管理事項。
7.辦理災害搶救及善後事宜。
8.其他有關事務及交辦事項。
出納組長:
1.現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2.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3.員工薪津請領發放及辦理代扣代繳事項。
4.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5.零用金保管及支付事項。
6.臨時性暫收款之保管。
7.其他有關出納及交辦事項。
文書組長:
1.訂定文書處理章則。
2.公文收發、分類、編號、登記及分辦、查詢、考核等事宜。
3.文書之繕校郵寄。
4.郵遞文件及登記、管理郵資。
5.整理與保管文書檔案。
6.管理各項公報。
7.銷毀已逾保存年限公文。
8.擔任全校性會議記錄。
9.其他有關文書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