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二) 

112學年第二學期第一次班級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臺中市明道高級中學學生自治團體章程 

應到人數:165  |  實到人數:114  |  同意票:112  |  不同意票:0  |  棄票:2

自113學年度起適用新法

第23屆班聯會

會長  謝宥宥

副會長

 馬以琳|柯啟暘|黃翊嘉

公關長 楊甯傑|副公關 梁語昕

活動長 陳奕榛|副活動 許維希

秘書長 尹佳琳|副秘書 李婧萱

申訴長 江亦威|副申訴 吳勁霆

美宣長 賴宜姍|副美宣 陳詩玶

跑宣長 吳琦薰|副跑宣 陳柏翰

第3屆班

主席 謝秉穎(國三年代)

副主席 林奕境(高三年代)

秘書長 蕭宇涵(高一年代)

美宣x網管 何宇涵(技高一年代)

年級代表

國一  卓倉毅、國二 楊鎧謙、技高二 陳姿祐

技高三 胡元錩、高二 劉畊圻、國際部 廖詩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