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豐富學生學習活動及協助推動校務活動,每年家長會會編列預算支應相關的活動,如耶誕節、臺大路跑的早餐、兒童節禮物、耶誕節…等,希望小朋友有快樂的學習體驗與豐富的校園回憶。但由於家長會僅有來自家長會費之些許收入,實務上尚有很多活動面臨資金不足可能無法辦理的窘境,故家長會對外募款是依據教育局的規定,採取「自由樂捐、非強迫性」的方式辦理,如果真的募到的資金不足以支應家長會預計辦理的活動,家長會會再召開家代會依照重要性刪減預算項目,如此一來,很多以前有的活動就必須縮小規模或減少辦理項目,這是家長會向外募款的緣由。
A: 家長會的募款信會於每學年上學期體表會前一週(11月)公告進班收取現金捐款時間,請家長們填妥募款信下方的左右兩聯回條併同現金,封袋請小朋友於上述三天帶來即可。當天確認後會先將左聯回條用印並交由小朋友帶回,募款作業結束後將製作正式收據交由小朋友帶回。
A: 家長會的捐款帳戶在網站內,家長可以直接匯款進帳戶,之後務必掃描QR CODE(在募款信上)或是點選網站中的GOOGLE表單填寫匯款人明細,以方便對帳。
A: 可以的。不論是使用現金或電匯捐款至指定項目捐款,要麻煩您務必掃描QR CODE(在募款信上)或是點選我要捐款網站中的GOOGLE表單填寫您指捐款項的用途與聯絡電話,以利後續作業。
指定捐款提醒:
依本會財務管理辦法,原預算項目若與指定用途之捐款用途相符且有餘額者,將先由指定用途之專款中支應;不足額再由家長會帳戶中提撥。
舉例說明: 小明112年11月17日指定捐款3,000元至幼兒園專款辦理太鼓奧福等活動,家長會於撥付資金予幼兒園活動時將優先使用該指捐3,000元,若有不足之處,再由家長會看募款金額是否足以應付所編列的各項活動,才能夠確認執行。
指捐款項最低下限是100元,如果指定用途有執行困難爭議者,得經常委會之決議拒絕,當學年內若指定捐款未被支用完畢或已完成指定用途尚有餘額者得經常委會之決議自下學年起轉入本會會務基金使用或保留。
舉例說明: 大明112年11月17日現金指定捐款68元予家長會行政庶務,因當筆款項未達指捐款項最低下限100元,家長會將聯繫捐款人洽詢退回該筆指定捐款或轉為一般捐款處理。
舉例說明: 小張112年11月17日電匯指定捐款100,000元予兒童節禮物,若家長會執行完畢當筆指捐款項後尚餘5,000元,家長會將聯繫捐款人洽詢保留該筆指定捐款轉入本會會務基金,或保留予下學年同一指定款項處理。
A: 依據本會財務管理辦法,本會帳戶中款項的提領除會章外,還需有會長、會計和出納之私章,再依本會財務管理辦法第七條請款流程申請,作業流程上已經確實達到互相牽制,確保內部控制第一道防線無虞,第二道防線則是秘書、會計與出納均非會長之二等親人員擔任,確實達到教育局的法令規定,第三道防線則是本會確實公布財務報表,並於常委會中定期揭露存摺餘額,以確保款項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