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標準1-1: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定期召開委員會議,規劃、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
子標準1-2:
強化教師交通安全教育知能,並進行成效之檢討與回饋。
子標準1-3:
向家長與社區民眾進行交通安全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