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
親愛的家長您好: 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4年3月24日北市衛健字第1143081362號函辦理。健康署自113年7月1日起,旨揭方案針對6個月至未滿7歲兒童提供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以及早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並提供衛教、追蹤或轉介資源,掌握黃金療育期,提升兒童健康。相關宣導文宣請參閱以下檔案。建議您,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定期帶幼兒至健康署合約院所接受篩檢服務。 民族附幼 敬上 11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