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委員會組織辦法
壹、依據:
(一)行政院「挑戰二OO八國家發展計畫『水與綠建設計畫』綠校園推廣計畫」
(二)教育部中程施政施政計畫「建立永續發展的綠色學校」
(三)桃園縣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教育工作分組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永續校園實踐,建構重視生態與環境保護之綠色校園。
(二)融合各科教學活動,落實九年一貫課程環境教育議題實踐。
(三)配合永續校園理念,規劃實施學校本位環境教育課程。
參、業務與分工:
(一)總務處:
1. 協助訂定計畫、成立推行組織
2. 協助規劃各項議題與執行
3. 規劃實施各項節能措施
4. 建設生物多樣性校園
5. 建置校園生態教學場域
6. 運用自然媒材美化校園景觀
7. 推動永續校園局部改造工作
(二)教務處:
1. 推動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課程研發工作
2. 實施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課程
3. 辦理學生環境生態校外教學
4. 辦理教職員校內外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研習
5. 建置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網站
(三)學務處:
1. 訂定計畫、成立推行組織
2. 定時召開會議、規劃各項議題與執行
3. 訂定環境保護活動計畫與執行
4. 辦理環保教育宣導相關活動
5. 推行節能減廢與資源回收等工作
6. 參與綠色學校夥伴網站成果提報工作
肆、組織與成員
(一)設工作委員會、委員十一人,設召集人一人。
(二)校長擔任召集人,學務主任擔任委員兼副召集人、衛生組長擔任委員兼執行秘書。
(三) 教務、總務、輔導、人事、會計等處室主任,教學、資訊、事務、訓育等組長為當然委員。
(四)學期初召開會議,討論該學期各處室工作細項並做成會議記錄。
(五)學期末召開會議,檢討該學期各處室工作情形並做成會議記錄,以作為未來改進之參考。
伍、經費來源:
(一)編列專款支應或由現有預算勻支。
(二)爭取上級機關補助。
(三)爭取社會資源或補助。
陸、績效考核:各單位辦理之績效列入成績考核之參考。
柒、本計畫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