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專區

請務必知曉以下注意事項並審慎報名 
【繳了重修學分費不一定能獲取學分,
認真投入重修課程才有機會獲取學分】 

一、依據《新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實施要點》,一學分18節的課程於重修時濃縮為一學分6節,是一個利於學生補救學分的機會,故授課教師會非常關切學生在每一次課程中的學習表現,並維護準時且穩定出席重修課程之學生的權益

二、重修課程之授課教師無義務規劃任何補救措施給無故或請假缺課之學生。

三、重修成績依據各任課教師訂定之成績評量標準,包含作業、測驗、上課學習表現、出席率等。請同學們務必了解。

四、有關重修之「出席」與「退費」相關規定:

(一)   依據《新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學生請假之相關規定,由各校定之。本校規定如下:

1.    重修課程之請假:請學生提早向任課教師報備請假期間與原由,若為公假、喪假、病假,須出具相關證明。

2.    重修或補修期間,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達該科目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不予成績評量,以0分計算。

(二)   退費規定:重修學生有喪假、病假、公假且期間總計超過三分之一總時數,可於請假一週內檢附證明文件至教務處申請退費。若因曠課或事假超過三分之一總時數,恕無法受理。

公告

課表

7/18 新增 一下英語文-第3班 一下數學-第3班
7/18 新增 一下英語文-第4
7/19新增 一生物-第2班
7/20新增 一下數學-第4選修生物

  1. 路徑: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H高中職校務>重補修系統 

  1. 系統中只呈現『可重修』之課程,有疑慮請至成績系統確認學年成績、補考成績、與歷次重修成績。
高一二重修(下學期與對開)選課說明.pdf
112重修實施要點說明(公告).pdf

常見Q&A

1、重修修課年限問題?
必須是有修課記錄,且成績不及格的科目才可以重修。
在畢業二年內都可以回來重修學分,通常大二升大三的暑假將是最後回來重修的機會。

2、系統上的階段1、2、3、4、5、6是什麼?
階段的數字為高中三年的六個學期對應的學期數,學期數對應如下:
1:一上
2:一下
3:二上
4:二下
5:三上
6:三下

3、系統上的上課時間1、2、3、4、5....9、10、11...是什麼?
上課時間的數字為系統上的節次,設定目的為系統衝堂檢核,因重修課程時間與平日上課節次不相同,節次與時間對應如下:
課程時間表皆以重補修專區公告之課程表為準
108:00-08:50
2:08:50-09:40
309:40-10:30
410:30-11:20
511:20-12:10
中午12:10-13:00(不常開此時段偶有例外,故不顯示此節次)
613:00-13:50
713:50-14:40
814:40-15:30
915:30-16:20
1016:20-17:10
1117:10-18:00
1218:00-18:50
1319:00-19:50
1419:50-20:40
最後一節20:40-21:30(不常開此時段,偶有例外,但因系統節次不夠多故無法顯示此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