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國小停車申請及繳費流程指南
一、申請資格與車位分配說明
為了確保停車秩序,校內車位分配設有優先順序。提醒您,申請人之「身份別」為審核資格的唯一依據:
• 優先順位: 社區民眾列為「第五順位」(排在現職教職員、退休同仁、志工及家長會成員之後)。
• 申請原則: 採「每人一車」制。
• 車輛限制: 每位汽(重機)車所有人至多申請 1 個車位。
◦ 註:大型重型機車定義為行照登記馬力 250C.C.(含)以上。
• 車位不足處置: 若申請總數超過可提供數量,將採公開抽籤。若因學校教學活動需收回車位而導致總位數不足, 將由最末順位(社區民眾)開始,以公開抽籤方式收回使用權。
二、年度申請流程:簡單四步驟
請有意申請的鄰居,依照下列時間與手續辦理:
1. 準備文件: 請準備申請人本人之「汽車行照」、「駕照」及「申請單」。
2. 截止日期: 每年 7 月 10 日前 攜帶上述文件至總務處辦理申請。
3. 公告與抽籤: 學校將於 7 月中旬於校網公告名額。若申請人數超過配額,將進行「公開抽籤」。
4. 簽訂契約: 租借期限為一年(8 月 1 日至次年 7 月 31 日)。申請人須先簽訂契約書後方得使用,契約期滿需重新申請。
三、繳費期限與管道
請承租人留意以下關鍵繳費時段,以免影響您的停車權益:
• 重要繳費時間:
◦ 每年 1 月 20 日發單(請於 1 月 31 日前 完成繳費)。
◦ 每年 7 月 20 日發單(請於 7 月 31 日前 完成繳費)。
• 預繳制度: 每次需預繳「半年」之停車費用。
• 繳費管道: 採「線上繳費」或「親至總務處繳費」。
• 特別警示: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自動棄權,不得提出異議。
四、停車場使用規範與貼心提醒
為維護校園秩序,請您共同遵守以下規範:
• 區域標示與固定車位:
◦ 社區民眾月租車位請停放於停車場右側之 B 區或 C 區。
◦ B、C 區採「固定車位」管理,請按指定位置停放,切勿霸佔他人位子或借名冒用。
• 重大活動配合: 若遇學校重大活動需收回車位時,承租人請配合於公告時間內將車輛駛離。
• 違規處置與拖吊: 若未按規定區域停放,違規告誡 2 次不改善者,第 3 次將取消資格。經取消資格者須於 2 日內駛離,逾期將通知交通隊執行拖吊(費用由使用人自付)。
• 車輛變更報備: 停放期間原則上不得更換車型。若因故必須更換車輛,請務必先向總務處完成報備登記,並依規定停放於指定區域。
• 法律權責與安全:
◦ 車輛進出請放慢車速,並將停車證置於前窗左下角備查。
◦ 學校僅提供停車空間,不負保管與賠償責任。
◦ 若在校內發生事故,承租人須負起完全法律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 校園資源維護: 停車民眾請勿進入教學區影響學生上課,亦禁止使用學校資源(如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