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生就學權益,雲林縣斗六市雲林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協助本校師生安排停課及補課作業,並於停課期間,使用Google Classroom課程教學平台及Google Meet 線上會議軟體實施教學及成績評量等事項,特訂定本計畫。
一、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 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
二、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
依據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辦理。
本校發生停課之個別學生或班級停課之學生。
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109年2月25日)起。
一、個別學生停課
(一) 學校應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建立聯繫管道, 適時提供相關個別協助。
(二) 個別學生因「法定傳染病」需自主隔離經准假者,學校應評估停課學生個別需求健康情形,於請假期間配合任課教師進行自主學 習,包含使用線上教學給予課業輔導, 提供即時課程錄影或影片,派送課前預習課後複習材料及作業(學 習單)。
(三) 個別學生使用線上補課平臺由授課教師與學生自行約定,但優先採用具學習歷程紀錄之平臺。
(四) 評量原則
1. 未參加定期評量者,得補行評量,其成績以實際分數計算為 原則,其評量時間、方式由學校訂定之。
2.平時評量(如作業、報告、學習單、作品等)依授課教師教學 需求自訂之。
二、 部分班級或全校停課
(一) 學校應透過教師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建立班級聯繫管道,更新家長緊急聯絡電話,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二) 規劃補課原則
1.考量國小學童科技運用能力,以實體補課為原則。 若學校經衡量評估,採線上補課學習方式。
2.實體補課:
(1) 補課應於復課後2個月內完成為原則。
(2) 補課時間可安排於早自習、週六日、寒暑假及課餘時間, 且基於學生休息,不宜利用午休時間。另倘以週六日方式 辦理,應 顧及師生身心健康,僅得擇1日辦理。應優先安排於未排課之下午時段,且最晚 不超過17時30分。
3. 線上補課:各校應於校內補課計畫內載明於停課期間實施線上授課並留有線上紀錄者,其授課時數得抵免復課後應補課時數。
(三) 規劃補課計畫機制
1. 部分班級停課時,學校應會同該班教師及班級家長代表;全校停課時,需召開行政會報或課程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課發會)商擬停 課後之補課原則。
2. 補課計畫應於停課後1週內完成,應包含停課期間全部之科目之課程進度、評量方式等,並公告家長及學生。
3. 補課時間規劃如遇其它課後照顧或社團選修時間,以正式課程補課為優先。其課後照顧班、課後社團等活動不進行補課,其學校需 依停課天數比例,辦理全額退費。
4. 停課計劃如採線上補課者,需依循以下規定辦理:
(1)學校需確認任課教師、停課學生(國小部分由家長協助)取得單一身分驗證帳號密碼,以利記錄學生學習歷程。
(2)載具及網路需求
A. 均以學生自備為原則。
B. 倘經濟弱勢學生所需載具可向學校借用,並於復課後 繳回,相關借用規定依各校教育用行動載具管理規範 辦理。另經濟弱勢 學生網路申請及使用方式由本校另訂之。
(3)任課教師
A. 教師得具備線上教學之能力。
B. 參考各項線上資源學習平台之教學準備,學校應檢核教師使用能力。
(4)班級課程由任課教師按課表線上授課提供即時課程或錄影,請學生在線上參加同步直播課堂,並輔以指定觀看線 上教學影片章 節,派送課前預習課後複習材料。
(5)行政人員須即時掌握了解教師授課教學狀況及學生上課情形,並應提供家長課程單元表。
(四)評量原則:
1. 實體補課
(1) 停課期間若遇定期評量,該次定期評量時間順延或取消, 交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決議之;定期評量範圍並得視實際授 課進度進行調整。
(2) 部分班級停課,學生無法參加定期評量者,考量公平性, 需另行依命題審題規定進行試題製作。
2.線上補課(遠距學習)
(1) 停課期間若適值定期評量時間及教師成績繳交日期,均予順延。
(2) 教師派送教材及評量以線上為原則,並定期於線上給予反饋,批改作業獲回應學生問題,查看學生學習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