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訂定衛生教育實施計畫。
二、管理學校食品衛生。
三、推行衛生教育及辦理相關防治宣導工作。
四、實施傳染病預防接種。 (由護理人員擬辦 )
五、辦理師生之各項健康講座事宜。 (由護理人員擬辦 )
六、督導及辦理學校營養午餐教育。 (承辦人為午餐秘書 )
七、推行環境教育及資源回收。 (承辦人為午餐秘書 )
八、推動及管理學校環境衛生工作。
九、推行書包減重計畫 。
十、其他有關衛生事項。
十一、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由護理人員擬辦 )
十二、處理教職員工及學生意外傷害。(由導師與護理人員擬辦)
十三、辦理健康檢查、尿液篩檢。(由護理人員擬辦 )
十四、指導學生健康要領並矯治其缺點。 (由導師擬辦)
十五、辦理學生視力,口腔檢查。 (由護理人員擬辦 )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
註:摘自1030618臺中市立各國民小學分層負責明細表